2019年一季度,广东省共立案查处扶贫领域违纪违法案件446件,结案384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41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35人。(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2019-04-25)
近期查处的4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潮州市潮安区登塘镇林二村党支部原书记李德炎贪污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等问题;湛江吴川市樟山村委会原委员、樟山村民小组会计张维秋贪污孤儿基本生活费问题;汕尾市城区捷胜镇南门社区党支部原第一书记张杰村骗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云浮罗定市罗镜镇云沙村党支部原书记黄正大贪污低保金问题。上述违纪违规者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责令辞职,追缴违纪违法所得,并将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基层不牢、地动山摇。基层组织是党的“神经末梢”,是党中央的政策落地、落实的关键环节。长期以来,纪律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基层成为法律管不着、地方不愿管、群众不敢管的“真空地带”。苍蝇整日“嗡嗡”扑面,把扶贫补助款、土地征收款等资金当成不吃白不吃的“唐僧肉”,群众敢怒不敢言。“村官巨腐”、“小官巨贪”等被媒体公开曝光,令人痛心,群众反响强烈。基层微权力的“微腐败”问题,如果不及时加以遏制,就会演变成为“大祸害”,成为脱贫攻坚路上的“绊脚石”,影响党和群众血肉联系,威胁党的执政地位。
党要管党,才能管好党;从严治党,才能治好党。全面从严治党要不断向基层延伸,打通党和群众联系“最后一公里”。要严惩吃拿卡要、贪污挪用、弄虚作假、侵占挥霍、欺压百姓等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要不折不扣把中央惠民政策落地落实,让群众真正感受到全面从严治党实际成效。(魏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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