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尤需树立正确金钱观

2019-04-29 16:55:02 来源:互联网 编辑:风云

  日前,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都兰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宣判了都兰县交通运输局原局长谭丙乾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被告人谭丙乾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60万元;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1年6个月,并处罚金60万元。”(4月27日《中国纪检监察报》)

  钱财乃身外之物,生不带来,死不带去。但总有一些领导干部,在金钱面前打了败仗,成为了金钱的“俘虏”,做出了有违党纪国法的事,这确实是让人非常痛心的事。

  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纵深推进的今天,干部因贪腐被判刑着实不算什么新鲜事,但正因惩贪治腐的常态性,才更要引起党员干部的足够警觉,必须认真审视每一宗案例中的深刻警示,从案件中了解涉案干部腐化堕落的过程,经常为自己来一场自我警醒、自我净化。

  人生之价值,不在于拥有多少,而在于留下多少。焦裕禄留下了“敢教日月换新天”的奋斗精神,激励后来者为民造福;杨善洲留下了“青山绿水”,供给子孙后代享之不尽;杨业功留下了共产党人的“陋室铭”,立起清廉为美的时代标杆……他们价值丰盈,正气长存,浩浩青史留美名,朗朗乾坤有回响。

  党员干部要深受警醒,从反面典型和正面典型中明底线,知敬畏,严格要求自己,树立正确的金钱观,做到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坦坦荡荡为官。一定要牢记“贪如火,不遏则燎原;欲如水,不遏则滔天”的古训,明确自己的角色定位,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坚决做到“公款姓公,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公权为民,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彰显共产党人的坚强党性和坚定信仰。

  作者:刘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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