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峄城区法律援助中心为当事人就近办理法律援助
薛某承包某工程,申请人张某是薛某的工人,2018年1月1日张某在工地工作时,从高空中摔下来,后一直住院治疗,薛某缴纳部分医疗费用后,就联系不上,导致张某现在无钱医疗,瘫痪在床,婚姻破裂,只能跟着八十多岁的父母生活。万般无奈,张某拨打了市长热线后,被告知其可以通过法律援助,走诉讼程序,要求民事赔偿。2019年9月5日,张某的家人来到峄城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张某申请法律援助,窗口工作人员热情接待了张某一家,了解到张某现在虽然在峄城居住,但其户籍所在地和薛某的户籍所在地均在市中,事故发生地在滕州,不属于峄城区受案范围。张某的家人表示张某现在没法走路,去市中申请很不方便。考虑到当事人的身体状况及当事人一家的要求,为了方便当事人,中心工作人员请示市法律援助中心后,决定为其就近办理法律援助。现已指派山东榴园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其代理。
峄城区法律援助中心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积极回应当事人的合理诉求,应援尽援,切实维护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邵莹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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