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重点创亮点 发挥劳动保障监察职能

2017-03-15 14:47:39 来源:时代聚焦 编辑:

2016年以来,我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在区、市业务主管部门及区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具体指导下,在各职能部门和各业务科室的大力支持配合下,紧紧围绕人社局中心工作,不断调整工作思路和方法,充分发挥劳动保障监察的职能作用,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全体工作人员努力工作,奋发进取,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2017年我大队将不断改进工作做法和思路,更进一步推进劳动保障监察工作。

一、加大行政处罚力度,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通过日常巡查检查及各种专项检查工作,督促企业与(职工)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对于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未全部签订合同的企业,要责令限期整改,对于整改不到位或拒绝整改的企业,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力争2017年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4%以上,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5%以上。

二、强化督办力度,提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收缴率。联合建设、规划及公安等部门联合检查督办,排查欠薪隐患,对存在问题的企业或项目函告其责任主管部门及时协调解决。同时,加大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收缴力度,确保2017年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2%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收缴率达100%,加强从源头上治理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

三、加大政策执行力度,全面实行分账管理制度。做好建筑工程项目工程款与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分账管理工作,建设单位每月按不低于工程进度款22%的比例将资金拨付到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四、加大用工检查力度,在源头预防上做好农民工工资欠薪预防工作。联合建设、工会等部门开展日常巡查、专项检查等工作,定期或不定期进工地对劳动合同签订情况、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情况、银行卡办卡情况、实名制管理情况、分账管理情况、22%进度款拨付情况进行检查,同时建立健全相关的制度机制,加强工地标准化建设,规范企业劳动用工关系,确保农民工工资及时得到支付。2017年把治理拖欠工作做为工作重中之重,实行“日”排查,“周”通报,“月”汇总制度,同时将检查情况向主管部门部门进行反馈,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确保农民工工资及时得到支付。

 五、加强“两网化”工作,对辖区内企业实行动态监管。按照区、市对“两网化”管理工作的相关要求,认真做好“两网化”管理工作,扎实推进网格内企业日常巡查及企业基本信息采集工作。同时,聘请区、市相关专家就我区“两网化”工作人员及协管员开展培训,加强对辖区内企业及用人单位的劳动用工情况,劳动用工合同签订情况等方面实行动态监管,及时掌握企业及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和违法案件信息并录入,做好我区“两网化”工作。

 六、加强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和培训。充分利用各种载体,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广泛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举办1-2期企业管理人员劳动法律知识培训班,通过培训增强企业依法用工的自觉性,进一步推进我区企业普遍与职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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