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红寺堡区社保局严把基金审核关,在做好日常医疗费用稽核工作的同时,特别加大了对外伤报销稽核的调查力度。
红寺堡区社保局严格划清工伤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的界限、仔细核查外伤医疗是否应由第三方承担。对参保人发生外伤事故的,本着依法依规、客观公正的原则,组织专人前往当事人居住地或单位及就医医院进行调查走访,积极争取交警等部门支持,全面掌握当事人外伤事故信息,严把外伤报销稽核关,确保基金安全运行。
从2016年至今,共稽核医疗保险外伤、大病266人,不予报销51人,不予报销金额973738余元,该局根据医保有关政策给不予报销患者认真解释并以拒付,避免了97万元医保基金的不合理支出,确保了医保基金安全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