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大检查第二次通报:30家建筑工地被罚35万元 微山两工程被红色监管

2017-06-20 13:31:34 来源:济宁晚报 编辑:
    本报记者 满广宇连日来,我市在全市范围内建筑工地开展了安全生产大检查。此次检查对存在突出问题的30个工程均按照相关规定实施行政处罚,处罚金额35万元。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经开区等被处罚5000元至10万元不等。此外,任城区、邹城市、曲阜市、金乡县未被处罚。
  从抽查情况看,塔吊开关箱线路连接不规范、建筑物料码放不整齐等问题相对较多,有的工程项目关键性的安全装置存在失效情况,比如:高新区济东小学改扩建工程、高新区东方文博城项目,存在施工塔吊范围内有教学楼,停工限期整改的隐患未按要求整改完成。太白湖新区游客服务中心工程、太白湖新区石桥镇镇驻地街道改造工程,存在雨、污水井口裸露;开挖沟槽无临边防护。经开区新河便民商业广场工程、经开区疃里镇第三中学工程、经开区英才苑工程,存在基坑临边无挡水墙及防护栏杆;临时用电应有一机一闸一保护措施。兖州区春都华府一标段工程、兖州区天仙嘉苑C5#楼工程、兖州区文化路小学新建项目(教学楼)工程,存在一闸多机,四级漏电保护器代替三级漏电保护器;设备使用倒顺开关,分箱没关隔离门;建筑物未设置临边防护。泗水县迁址新建泗水妇幼保健院项目、泗水县龙城棕榈泉等项目,存在楼层配电盘无接地;高处作业脚手板绑扎不牢固;个别电梯井内防护不到位。
  同时,微山县高楼乡社会管理服务中心、微山县赵庙镇中心小学、微山县南阳镇供电所建设工程、微山县城市广场东区工程,存在脚手架搭设不合格,缺少连墙杆、小横杆,无安全立网、平网,搭设高度不够;楼层、楼梯等临边无防护;未提供安全内页资料,模板支撑搭设不规范,缺少扫地杆、大横杆,且与外架相连;施工用电混乱,未达到“TN-S”系统;施工现场未封闭施工等。微山县微湖佳苑工程,未按照建管处安监站6月2日下发的《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编号83)内容及时进行整改,仍存在诸多安全隐患,且在5日检查中又发现新的安全隐患,已被纳入重点监管项目,实施红色监管。微山县两城镇盛世花园工程,虽然按照建管处安监站5月31日下发的《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编号76)内容及时进行回复,但在6月6日复查及检查时发现并未整改到位,施工现场仍存在模板支撑不规范、施工用电未按“TN-S”设置,项目总监不在施工现场等问题,已被纳入重点监管项目,实施红色监管。
  此外,鱼台县张黄望湖嘉苑工程、鱼台县运河城综合体项目、鱼台县运河北区一标项目,存在脚手架小横杆未按主节点搭设,连墙杆少;配电箱及木工加工区防火设施不足;外架无施工层网,连墙杆设置不足。嘉祥县张西社区、汶上县利客来三期工程、梁山县第二中学大班额项目、梁山县龙城名都项目、梁山县伦达广场住宅区工程,存在施工用电不符合TN-S接零保护系统;安全通道搭设不符合规范。

  此次检查在建工程施
  工项目236个
  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
  150余份
  提出隐患问题867条
  问题较多塔吊开关箱线路连接
  不规范
  建筑物料码放不整齐制图/张体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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