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底,基本完成违法建设治理任务
(记者 管玉杰) 9月6日,记者从市政府新闻办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自2016年11月起,我市确定利用3年时间,集中整治建成区违法建设,2018年底,基本完成违法建设治理任务。
据了解,我市违建主要集中在道路(铁路、高速公路、国道)沿线;部分园区内;城乡接合部、风景名胜区、老旧小区、部分村居以及社会层面上的楼层加建、别墅改造、小区内私套大院、铁艺圈院、私自搭建阳光房、封闭露台、改变建筑外立面等方面。
据悉,在具体的治理过程中要做到明确治理范围、治理重点和治理内容,同时,要坚持“三个区分”,对已经取得合法用地手续,且符合城市规划的违法建设,要依法予以处罚并责令其补办手续,对那些在《城市规划法》实施前未取得审批手续的建设,由市违法建设治理行动指挥部和有关区县根据实际制定政策、依法处置,对那些因为复杂历史原因形成的,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结合实际分门别类精准处理,避免出现新的不公平、不公正现象。
此外,还要注重疏堵、拆改、急缓、情法“四个结合”,做到执法主体明确,适用法律恰当,处罚依据充分,确保依法认定、依法处置、依法拆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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