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治理行动

2017-06-26 09:53:52 来源:临沂日报 编辑:
本报讯 (记者 付然锋 通讯员 王磊)为贯彻落实省、市安全生产会议精神,严防各类事故发生,近日,高新区决定在全区各行业、各领域、各系统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治理行动,推动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为此,高新区制定印发了《临沂高新区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治理实施方案》,明确了整治时间、具体内容和工作要求。强力推进“一重点、全覆盖”式专项检查。重点突出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校车、粉尘涉爆、涉氨制冷、商贸物流、消防、金属冶炼、烟花爆竹、油气管道、特种设备、民爆器材等事故多发易发重点领域,重点检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在检查中着重抽查企业一线职工安全培训教育和自查自纠等落实情况,确保取得扎实效果。
在开展专项治理行动中,加大依法处罚力度,严格落实“五个当场”工作制度,即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必须当场向企业负责人反馈;能够立即整改的,必须当场完成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必须当场下达执法文书明确整改要求和期限;涉嫌违法的,必须当场启动调查程序,对关键性、时效性证据进行固定;属于简易处罚的违法行为,当场下达行政处罚决定。对隐患限期不整改的、非法违法建设经营的、“三同时”不落实的,坚决依法处罚,并对其非法违法行为进行公开曝光。
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区安委会定期调度各辖区、各行业领域行动开展情况,每月进行一次通报。并将本次百日攻坚治理行动开展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加大督查问责力度,成立督查组,由分管领导亲自带队,督委办定期对各部门、镇街大检查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对检查方案未制定、敷衍了事、应查未查的、无正当理由不处罚、案件办理进展缓慢的、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将启动问责程序,严格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年终考核“一票否决”。对发生事故的,在依法追究企业负责人相关责任的同时,严肃追究各级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的监管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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