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通讯员 李小云 丁大庆
近日,济宁市教育局向全市发出6万份《济宁市中小学生预防溺水安全教育卡片》,协同家庭,动员社会力量,大力营造全社会“珍爱生命远离溺水”的工作氛围,扎实做好安全教育、联防联控、监督检查等工作,有效防范学生溺水事故,确保社会安全稳定。呼吁家校携手,共同为保障中小学生平安健康成长而努力。
进一步加强对学生和家长的防溺水安全教育
各新闻媒体、广播电视、微信公众号等要加大舆论宣传力度,以多种形式加强学生防溺水宣传教育,介绍预防溺水安全常识,提高学生避险防灾、自救自护和指挥救援的能力。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对防范学生溺水工作高度重视,深刻汲取外地学生溺亡事故教训,牢固树立“安全重于泰山、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担当意识,本着对学生负责、对家长负责、对社会负责的态度,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履行监管职责,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和防范措施,积极主动将汛期学生安全工作抓紧、抓细、抓实、抓好。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幼儿园把学生防溺水安全教育作为平安校园“素质固安”工程重点项目,利用安全教育课、“济宁市学校安全教育网络平台”、班团队会、升旗仪式、墙报板报、宣传彩页等多种方式,持续强化防溺水安全教育,做到“六不、十有”。教育学生做到“六不”: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要督促学校做到“十有”:防溺水教育有工作部署、有专门管理人员、有安全教育教材、有教师讲授防溺水安全课、有组织学生和家长签订防溺水承诺书或责任书、有组织学生和家长参加网上安全教育、有发放《致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有发放《济宁市中小学生预防溺水安全教育卡片》、有组织学生熟背防溺水“六不”歌、有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各级各类学校要全面落实校长负责制和班主任、教师安全责任制,及时将上级防溺水要求落实到每所学校、每个班级、每名学生、每名家长,特别是农村学生、留守儿童等重点群体,确保预防溺水常识人人尽知。在6月份集中开展“预防学生溺水公益宣传月”活动,组织师生、家长在学校安全教育网络平台积极参与“中小学生(幼儿)预防溺水专题教育”,落实好“学校版、家长版”两个专题。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在学生放假前,将安全教育卡片发放到辖区内每所学校幼儿园,发放到每个学生手中,并组织所有学生熟背防溺水“六不”歌。要加强与家长的联系,增强家长的安全意识和监护人责任意识,提醒家长依法承担起放学后、周末和假期内对孩子安全监管的第一责任。6月25日前,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对辖区内学校发放《致中小学生家长一封信》情况进行一次复查,确保全部发放、全部签字、全部回收。
压实地方政府对防范学生溺水工作的属地监管职责
要求各县市区政府要按照《山东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依法对辖区内学校幼儿园安全负总责。当前,要把防范学生溺水作为当务之急,深入分析各类溺水事故发生的时段、地域、原因,及时发出风险提示和预警。对学校周边各类危险水域,县、乡政府和村(居)要依法履行属地监管职责,在事故多发易发水域统一设置明显警示标牌,安装安全防护设施,加强专人巡防和群防群控。明确相关水域的安全防范责任,实施网格化管理,把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领导、具体人员,及时发现和有效整治水域安全隐患,每个乡镇(街道)、每个村居(社区)都要在重点水域安排专门人员巡逻值守。各乡、村责任人员必须全部到位到岗,各类水域安全警示和防护设施必须全部安装到位。各县市区、乡镇(街道)政府要组织水利、国土、城市管理、旅游、安监等部门,强化对本辖区水库、湖泊、河道、池塘、沙塘、旅游水域、在建水工程、尾矿库矿坑、工地积水形成坑塘的安全管控,确保不留任何隐患。要研究防溺水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预见性、主动性,保证防溺水时时有人管、处处有人抓,努力从源头上防范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
强化职能部门对重点水域安全保障的行业监管职责
要求有关部门要采取坚决有效措施,依法履职、依法监管,认真查找薄弱环节,完善各项警示和防护设施,做好重点水域的隐患排查、治理、监测、避险、预警等工作,保障学生汛期安全。水利部门和乡镇(街道)、村居(社区)要加强对水库、河道、坑塘和在建水工程等涉水区域的安全监管,设立或责成相关管理单位在所属水域设置醒目安全警示标牌,组织队伍搞好安全巡查。国土资源部门要切实加强对非法开采沙塘的执法监管和排查整顿,严禁盗挖盗采形成安全隐患,同时要督促有关地方单位对闭坑矿山遗留下的坑洼及时进行回填,无法回填的要设立警示和防护设施。安监部门要加强非煤矿山企业的安全监管,督促企业落实尾矿库、矿坑防溺水措施。旅游部门要在涉水景区设立警示标志和安全宣传栏,加强巡查管控。其他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确保防溺水各项工作有人管、有人抓,形成工作合力。
努力做好对防范学生溺水工作的监督检查
各县市区政府要加强对防溺水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乡镇(街道)政府、村居(社区)及有关部门严格落实防溺水责任制,建立分片包干、联合整治、相互函告等防溺水工作的督查整治机制,切实拧紧安全责任链条。6月25日前,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对辖区内学校幼儿园防溺水安全教育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学校在“济宁市学校安全教育网络平台”开展“中小学生(幼儿)预防溺水专题教育”活动情况、《防溺水致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发放与回执签收情况、《济宁市中小学生预防溺水安全教育卡片》发放情况、防溺水“六不”歌学生背诵熟知情况等。6月25日前,各县市区政府要对乡镇(街道)、村居(社区)及有关部门在各自辖区内、各自行业监管范围内重点水域安全警示、防护设施安装情况、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当场督促整改。对思想不重视、措施不落实的单位,严肃进行通报批评。一旦发生学生溺水事故,要在第一时间搞清事故原因,根据事故调查结果,分清责任主体,实行责任倒查,强化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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