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陶:基层党建出实招 “扶贫大棚”结硕果

2017-08-03 09:44:17 来源:菏泽日报 编辑:

本报记者 王 众 时苏建 通讯员 李广年      编者按:2013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菏泽时提出“要坚决打好扶贫开发攻坚战”。三年多来,我市各级始终牢记总书记教诲和嘱托,把脱贫攻坚作为头等大事来抓。

扶贫不是不要效率,去搞 “撒芝麻盐”,而是要化解扶贫系统中的“瓶颈”以及由于基层组织缺乏资金所带来的工作效率缺失,从而纲举目张,产生正循环,获得群众脱贫多方受益的效果——这是定陶区探索通过整合资金建扶贫大棚的工作模式带来的启示。

在我市,定陶区不算财政富裕县区,多数村集体班子和尚未脱贫的百姓显然没有对这一项全国首创扶贫模式带来的效用做好充分“心理准备”。但去年开始到目前,该模式带来的巨大变化却已然来临,就像一场风暴,从不同维度、不同方面改变着贫困群众、集体经济空壳村以及村级经济合作组织的生活和发展。

整合资源,“盘活”扶贫大棋局

定陶区委书记聂元科告诉记者,去年以来,该区制定了“整合使用各类资金资源,以建设扶贫大棚为轴线,大力发展合作经济,增加村级集体收入,强化镇村扶贫能力”的工作模式。

从规划引领、资源统筹、利益机制、产业平台、监管服务等多个方面入手,以高标准规划统筹扶贫工作大格局,整合各类涉农资金,强化利益分配机制和监管机制,以“扶贫大棚”为载体建设扶贫产业基地,由农民合作组织主体经营,吸纳贫困户就业,建立起多维度的立体扶贫综合体系。

2016年,为解决扶贫资金问题,定陶区突破固定思维模式,整合农业、畜牧、蔬菜办等部门涉农资金5600万元,统一作为扶贫大棚基地建设的整合资金。各镇街结合自身实际,统筹协调土地使用,按照“建设主体自行投入不少于总建设资金50%,政府每棚配套资金5万元、棚体面积不低于1.5亩、每棚每年提取收益5000元、连续合作15年”的标准,面向区内外优秀农民合作组织实施招投标,确定扶贫大棚建设运营主体。建设运营主体先行垫付大棚建设资金,待大棚主体完工通过验收后,按照每棚2万元的标准将资金拨付到镇街账户,由镇街落实拨付手续到合作组织。大棚整体完工通过验收后,拨付剩余3万元资金。

在实施大棚扶贫项目中,定陶区充分发挥市场这只“无形的手”配置资源作用,通过产业发展带动脱贫。基地经营使用权归签约合作组织,经营主体对扶贫大棚自主经营,各镇街不干涉经营主体合法经营。同时建立监管与服务机制,加强管理和服务。区镇两级在狠抓增收聚财的同时,进一步健全完善了民主理财制度,严格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对资金整合拨付、扶贫大棚建设、经营收益提取、集体收入转化分配、兜底贫困户再兜底等环节全程监管。

在工作实施过程中,定陶区还研究出台了《定陶区扶贫大棚固定分红资金管理使用办法》,明确扶贫大棚固定分红资金的使用范围,保证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和有效性。镇街对大棚经营主体进行监管,确保经营主体不改变土地用途。为降低大棚种植经营风险,区政府还为每个大棚购买了意外损失保险,保证了分红资金不受自然灾害影响,适时组织农业专家进行技术指导,保证大棚基地经济效益的持续性。

纲举目张,扶贫大棚带来多重实效

定陶区辖12个镇街,367个村社,14.4万户,农村人口55万人。作为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区,该区贫困人口占比较高,脱贫难度大。定陶区认真分析形势,明确思路,抓大不放小,抓“重点村”不放“一般村”。结合当地发展蔬菜大棚的产业优势,建设“扶贫大棚”基地,按照“一棚带一户”的方式,每个大棚至少带动1名贫困人口务工,解决一户贫困户脱贫问题,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丰收,提升产业扶贫效果。

这种模式实施之后,实现了贫困户政策保障后的再兜底。定陶区按照确定的无劳动能力贫困户名单,将部分扶贫大棚固定分红资金直接发放给他们,2016年共有2454户贫困户受益,发放资金220万元,有效解决了无劳动能力贫困户脱贫保障问题。

马集镇白菜王行政村在分类定档时被确定为“薄弱村”,在涉农资金的扶持下,该村依靠政府资金的注入,村里的蔬菜大棚种植规模实现了迅速发展,许多贫困户也通过种植蔬菜大棚走向了脱贫致富的道路。

王广民今年64岁,其儿子患有疾病,无法像村里的其他成年人一样外出打工挣钱,还要常年吃药,小孙子在几年前又患上了重病。为了给小孙子治病,王广民欠下了近十万元的外债,是该村典型的贫困户。去年在政府扶持下,王广民和村里其他贫困户一起,干起了蔬菜大棚,并加入了村里的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一年下来就赚了3万多元。

“还是党和政府的政策好,给俺规划了挣钱的门路,让俺有了脱贫致富的机会!”王广民说,建一个大棚要十万元,政府兜底5万元,而他每年只需上交5000元收益即可。王广民说,尽管今年的行情不好,但他对未来的生活充满了自信,他相信用不了几年就可以把欠的钱还清。

村委会主任王光亮说,该村目前的蔬菜大棚种植规模已经达360余个,同时配套建设了蔬菜交易市场可提供蔬菜分装、果蔬采摘、物流外销等固定岗位,不适合种植大棚的贫困户安排就业岗位,愿意种植大棚的提供扶助资金。目前,全村大部分贫困户不是已经脱贫,就是走在脱贫的路上,交易市场还广泛吸纳了附近的贫困户前来就业。

同时,分红资金解决了村“两委”无钱办事的难题,村级各项公益事业得以发展,群众生产和生活条件得以改善,村班子的威信得到巩固和加强。

“村班子的带富能力也进一步增强,不但增强了村级班子凝聚力,为群众办实事的能力也得到提升,威信明显增强,群众满意度也提高了。”王广亮说,依靠分红资金,村里年久失修的排水设施、灌溉设备、道路等一些老大难问题得到一定程度解决。

据了解,2016年底,全区70个空壳村,每村分配6个扶贫大棚,仅扶贫大棚固定分红一项每村增加集体收入3万元,70个村一举摘掉了“空壳村”的帽子;村集体收入的增加促进各项民生工作得到落实,群众得到了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拉近了党群干群关系,群众满意度持续提升。在全市科学发展满意度调查中,定陶区位居全市第二,全省前列。

强筋健骨,合作组织壮大产业扶贫能力

定陶区将有关涉农资金化零为整,按照“折股量化、固定分红”方式,将筹集的5600万资金入股16个专业合作社,每年按10%的比例固定收取分红560万元。分红资金拨付到各受益村,用于无劳动能力贫困户政策保障基础上的再兜底补助,剩余收益资金打入村集体账户,用于改善村民生产生活条件及其他公益事业等,涉农资金不仅得到有效利用而且产生收益,以收益分配实现长期脱贫。

16家农民合作社等经营主体借助扶贫大棚建设机遇,成方连片发展大棚蔬菜、食用菌等高产、高效经济作物,实现了规模迅速扩大,农村合作经济得到快速发展。茗嘉兴、旺天下、玉雷合作社等新建大棚规模均在100个以上,全区12个规模化种植基地初步形成。农产品包装、贮藏、加工、销售等二、三产业得到大力发展,实现了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茗嘉兴合作社承接了天中街道办事处11个村的扶贫任务。合作社主要生产灵芝、黑皮鸡枞菌、平菇、大球盖菇等,对农户统一进行技术指导、统一采购菌包、供种、收购和销售,实施订单式生产,市场竞争力明显提升,经济效益逐步增强。

据合作社理事长马雪琴介绍,合作社目前发展社员67人,建设大棚100余个,直接带动了105户贫困户实现了脱贫。同时,合作社还吸纳200多户劳动力从事包装、贮藏、加工、销售等工作,通过自己力所能及的劳动增加收入,户均增收1万余元,切实做到带领农户发展致富。

通过建设扶贫大棚基地,定陶区在有产业发展愿望、无产业发展基础的镇街迅速形成了产业发展集中优势,产业特色更加鲜明。在合作社带领下,大力实施无公害蔬菜、绿色蔬菜和有机蔬菜发展战略,申请“三品一标”认证,推进了品牌创建。

2016年,全区295个非省定扶贫工作重点村,通过“扶贫大棚”模式,70个村年收益达到了3万元,收益2万元的村125个,收益1万元的村100个,平均每年每村获取固定分红1.9万元,彻底消除了村集体经济“空壳村”。目前,全区367个村(社)全部实现了年集体经济收入3万元以上,其中年集体收入10万元以上的达到31个,5万元以上的达到81个,集体经济实力全面增强。

采访手记:

集体经济“空壳村”消除了;贫困户政策保障兜底实现了;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了;村班子的凝聚力、号召力、向心力增强了;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壮大了;产业扶贫基础夯实了;党群干群关系密切了……定陶区的一种创新扶贫模式,带来了这么多的工作成效,赢得了多方的点赞和叫好,可以说,创新有思路,担当有作为。

这种大棚扶贫模式,归结起来是“政府+合作社+产业基地+贫困户+党支部”的精准扶贫新型综合模式,在这一工作模式中,政府是主导,需要综合考虑当地社会经济等诸多因素以设计出最适合当地情况的实施方案,推动资金资源整合以最大限度发挥资金的集聚效应,建立协调解决困难问题、落实政策性农业保险、组织农业专家技术指导等服务机制,以及各项监管机制,保证大棚基地的正常运营和经济效益的持续性。合作组织是主体,对扶贫大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其合法经营不受干涉。产业基地是平台,各方利益系于一体。贫困户是核心,既能享受到收益分红,又可进入产业化发展链条,增加收入。村党支部是长效驱动,通过分红收益巩固根基,提升威信,推动发展,滚动壮大集体经济。扶贫大棚模式实现了外部“输血”扶贫与内部“造血”脱贫相结合,通过自身“造血”巩固“输血”成果,从而建立精准扶贫长效机制,实现贫困户和村集体长久脱贫的工作目标。最关键的是实现了多方受益。

因此,我们也为他们的做法点赞、叫好!

本网部分文章信息来源于网络转载,只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赞同其观点或对其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对文章内容有疑议,发现差错和版权方面的问题及不良信息,请联系本网 ,并提供稿件“纠错”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