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仲裁办“1+3”寻标对标争一流

2017-08-19 09:46:54 来源:日照日报 编辑:

本报讯(记者 蒋月阳 通讯员 苏循辉 王孝旭)近日,市仲裁办认真学习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解放思想树标杆 争先进位走在前”活动的意见》,确立“1个主标”———青岛仲裁委员会,“3个专项标”———烟台仲裁委员会、威海仲裁委员会、南通仲裁委员会,分别从化解重大经济纠纷、旅游纠纷仲裁服务、办案工作机制、金融仲裁工作四个方面精准对标“挂图作战”,对照标杆找差距,比学赶超争一流。

确立“1个主标”———青岛仲裁委员会,主要是全面学习工作理念、工作制度和发展思路,重点学习参与化解重大经济纠纷问题的经验做法,提高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能力,为妥善处理我市重大经济纠纷问题提供法律支持和服务。确立“3个专项标”———烟台仲裁委员会、威海仲裁委员会、南通仲裁委员会,专项学习推动旅游纠纷仲裁服务的经验做法,尽快推动我市旅游纠纷仲裁服务中心工作的全面开展,深入服务“旅游富市”战略;专项学习仲裁员办案工作机制,提升社会仲裁员参与案件审理的比重,不断提升办案质量,打造“案结事了人和”的仲裁品牌;专项学习仲裁服务金融行业的经验做法,着力解决我市金融仲裁工作受案数量少的问题,提升化解金融行业风险和纠纷的服务水平。制定仲裁办“解放思想树标杆 争先进位走在前”活动寻标对标达标创标一览表,明确学习内容、赶超目标、赶超措施、责任人和达标时限,深入学习了解标杆对象的先进理念和经验做法,找准差距和问题根源,明确努力方向,全力比学赶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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