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管玉杰 通讯员 郑世兴袁梦) 近日,记者从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院获悉,90后“微商“周某,收取订金不发货,以骗取他人钱财谋生,今年4月,周某因诈骗罪被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院依法批捕,并在江苏新沂家中被公安机关抓获。
据了解,周某利用自己省外手机号码创建微信账号,同时从车行里截图在朋友圈发布摩托车信息,利用自己对摩托车的研究谎称自己是摩托车代理商,在收取受骗人订金后便将其拉黑,共诈骗4万余元。
犯罪嫌疑人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涉嫌诈骗罪,应当予以逮捕。
检察官提醒广大市民:选择“微商”购物,一定要谨慎理性消费,尽量选择可靠的交易方式,不要轻信陌生人通过网络发布的信息,以降低购物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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