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实涉案卷烟219.51万支,案值111余万元
(记者 蒋月阳)近日,东港区人民法院对“12·25”非法经营烟草案进行了审理,依法判决吴某、邵某、袁某犯非法经营罪,并根据3人犯罪行为相应作出了处罚。“12·25”非法经营烟草案是东港公安分局近年来破获的第一起跨国走私卷烟案,治安管理大队成立专案组,先后赴青岛、临沂两地调查取证和抓捕案犯,最终将3名主犯抓获。截至目前,查实涉案卷烟219.51万支,案值111余万元。
据了解,2016年12月25日,东港区烟草专卖局联合公安等部门在东港区天津路某小区一车库门前,将正在进行烟草交易的吴某、袁某2人抓获,当场查获共计19个品种613.4条韩国卷烟,价值68744元。同日,东港烟草专卖局将该案移交东港公安分局,分局审查后于当日立案并展开侦查。
经初步查明,自2015年10月份以来,吴某在无烟草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利用其担任某商行负责人之便,安排同伙人员从韩国带回香烟销售,非法经营数额为955950元。邵某、袁某在无烟草经营许可证件的情况下,从吴某处购进韩国烟并对外销售,非法经营数额分别为81400元、8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