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驾车不带驾照被民警查获“仗义”朋友阻挠民警执法

2017-09-21 09:39:32 来源:黄海晨刊 编辑:风云

最终,二人因触犯法律被各罚200元

(记者 郑笃凯) 阻挠警察依法执行职务将面临怎样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0条有明确规定:“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9月14日,记者从五莲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获悉,日前,有两位年轻人就因为为朋友“出头”,以恶劣态度阻挠民警执法,且造成不良影响被依法惩处。

据介绍,9月8日,是全省公安交警系统统一严管夜查行动日,根据上级部署要求,五莲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组织全部警力参与夜查行动。当晚21时许,当一组执勤民警在五莲县山西路开展交通违法夜查时,发现一小型车驾驶员庞某未携带驾驶证。

当民警正欲按规定对庞某进行处罚时,与其相识的胡某某与王某某不断对执勤民警进行言语挑衅,阻挠交警依法执行职务,且扬言要砸坏警车,态度极其嚣张。其中,胡某某不断拿手机拍摄交警执法视频,并发布到五莲贴吧及各微信群,煽动网民攻击执勤民警,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

9月9日,五莲县公安局治安大队通过调查取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0条之规定,依法对胡某某、王某某作出治安罚款200元的处罚。

本网部分文章信息来源于网络转载,只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赞同其观点或对其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对文章内容有疑议,发现差错和版权方面的问题及不良信息,请联系本网 ,并提供稿件“纠错”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