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区“放管服”改革提升服务效能

2017-09-29 09:52:46 来源:菏泽日报 编辑:风云

(通讯员 郜玉华 彭国锋 牛祥民)日前,中共牡丹区委办公室、牡丹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牡丹区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政务环境工作方案》,在“减少证明材料”一项中显示,各部门(单位)要求群众和企业提供的证明材料,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能通过个人有效证照证明的一律取消,能通过申请人书面承诺解决的一律取消,能通过部门之间信息共享解决的一律取消。确需保留的,编制保留证明材料清单向社会公布,对未纳入清单的一律不得要求行政相对人提供。

牡丹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实现精准、协同放权,进一步简除繁苛,清除各类“奇葩证明”,砍掉束缚创业创新的繁文缛节,放宽市场、行业、从业准入条件,减少政府对微观经济的干预,最大限度地向市场放权。在今年12月底前,相关清单和政策文件将向社会公布。

减行政权力事项。12月底前,对市下放到区的行政审批事项,有关部门(单位)要主动与市直有关部门衔接沟通,及时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意见,做好承接及运行工作,逐项再造审批流程。减收费项目。自11月1日起,区级不再收取涉企业投资项目的审批中介服务、强制性检验检测、涉企培训考试等费用。全面清理规范涉企保证金项目,有法定依据保留的,列出清单向社会公布。

同时,减投资审批事项。凡是企业能够自主决定、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以及可以采用事后监管和间接管理方式的投资项目,一律取消核准;实行核准制的项目只保留选址意见、用地预审作为核准前置条件。制定企业投资项目管理负面清单,列出禁止、限制投资的行业和领域,负面清单以外项目一律实行备案制;实行备案制的项目,一律不得设置任何前置条件。清理投资项目开工前的报建审批事项,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审批机关通过征求部门意见或者后续监管能够解决的事项一律取消。

降准入门槛。加大商事制度改革力度,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取消外商投资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要求,落实内外资企业统一的注册资本制度;实现创业者自主选择企业名称;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推进“一照多址”“一址多照”登记改革。建立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对未纳入负面清单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清理和取消资质资格获取、招投标、权益保护等方面存在的差别化待遇;取消社会中介服务机构数量限额管理规定,以及区域性、行业性或部门间中介服务执业限制,鼓励社会中介服务机构自由进入该区执业。推进区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清单外一律不得开展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清单内除准入类职业资格外,一律不得与就业创业挂钩。12月底前,完成对企业、产品、服务、执业等设置歧视性准入条件的政策文件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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