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6项行政许可首试“证照分离”

2017-11-13 11:17:40 来源:淄博晚报 编辑:风云

(记者赵瑞雪 通讯员王超 石冰)昨日记者获悉,高新区获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复制推广上海浦东新区“证照分离”改革成熟做法,对116项与企业经营活动密切相关、审批频次比较高、市场关注度比较高的行政许可事项进行改革试验,实现企业领取营业执照后持“照”即可经营,使审批更简、监管更强、服务更优。

据悉,“证照”是企业进入市场的两把“钥匙”。所谓“照”,指的是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而”证”,指的是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经营许可证。“证照分离”改革聚焦办证环节,通过采取改革审批方式和加强综合监管,进一步完善市场准入,使企业办证更加快速便捷高效。除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和公众健康等重大公共利益外,分类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本次改革通过“减证”“监管”“共享”“统筹”来进行。

“减证”是清理各类行政许可,除涉及“四类安全”等重大公共利益外,把能分离的许可类的“证”都分离出去,根据实际分别采用取消、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制、提高透明度和可预期性、强化准入监管等管理方式。高新区对照省政府已经列明的104项行政许可事项,通过逐项梳理比对,提出取消许可1项,由审批改为备案3项,全面实行告知承诺制11项,提高透明度和可预期性11项,强化准入监管6项。

“监管”是高新区各部门履行事中事后监管职责,加快构建联动、协调、规范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为加强改革后的监管配套措施,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事项实施层级为区县级32项事项及省级43项事项,按部门领域逐项制定具体监管措施,进行综合施策。

“共享”是加强信息沟通,推进标准统一的信息规范化建设,实现信息系统的整合融合。

“统筹”是在“证照分离”改革后,属于信息采集、记载公示的各类证照进一步整合到营业执照上,实行“多证合一”;通过“双告知”,及时向部门、社会推送,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通过落实“双反馈”“双跟踪”“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分别建立部门信息反馈和跟踪监管机制。同时,使“证照分离”改革与综合执法体制改革等联动推进,与“互联网+政务服务”“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信用体系建设等配套推进,进一步扩大改革的叠加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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