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晚,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官方微博发布《关于东安法官醉酒休庭、裁判文书严重差错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在通报处理东安“法官醉酒致休庭”事件的同时,也通报了对“奇葩裁定书”的处理:东安县法院执行局负责人李洪涛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裁判文书负有校对责任的滕继延被给予行政警告处分(2017年11月12日澎湃新闻)。
新闻一出,立刻在网上引起了轩然大波。有的人认为这是一个笑话,有的人指责涉事单位的工作态度问题,还有的人对于这种工作作风表示强烈的不满。机关单位工作日“禁酒”早已形成了一条禁令,法官醉酒公堂简直贻笑大方,机关文书本应是庄重严谨,现实中居然出现了七处的错误,这一系列的问题不仅引人深思。
“七错文书”真的只有“七”处错误吗?“醉酒法官”醉的真的只是法官吗?七处错误背后的错误可能远远不止七处,除了法官,相关的工作人员恐怕也是“醉”在其中。面对“七错文书”和“醉酒法官”,我们要看到的不只是表面的工作问题,而是在这些日常工作背后所隐藏的作风问题,工作懒散、态度消极,慢作为、不作为、懒作为,这些问题在基层的工作之中依然存在,工作作风问题导致政令不畅、执行不力,会严重影响党和政府形象,阻碍人民的幸福获得感。
作风建设一直在路上,党风建设永远不会停步。早在2014年,中央就出台 “八项规定”、“六项禁令”,反“四风”工作严格进行,习总书记强调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发扬劳模精神,出实策、鼓实劲、办实事,不图虚名,不务虚功,坚决“反四风”,严格要求干部以身作则带领群众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前不久刚刚闭幕的十九大也指出,当前我国的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要实现“两个一百”的阶段目标,要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就一定要在基础工作上“下狠劲”、“用蛮力”,要将十九大的精神落实到平时的工作之中,将日常的工作从思想和行动上统一到十九大指导的方针下,切实的做好本职工作,做为人民服务的好公仆。
要想杜绝“七错文书”、“法官醉酒”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还是需要完善监督体系,机关单位都应阳光下透明办公,自觉接受人民监督,法院更是不能例外,随着新的监察体制的改革,越来越多的公权被受到监督,执法者、司法者都被监管在权力的笼子里,为政府法制建设提供了保障。
令行禁止,各项方针政策的最后落脚点还是人。身为公职人员,应该时刻牢记肩上责任,不忘胸中担当,要始终把人民的利益和诉求放在第一位,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深入群众、心系群众、贴近群众,这才是一个合格公职人员应有的姿态。
作者:乔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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