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冯 锴) 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昨日从警方了解到,10月份以来,市区已有11人因燃放烟花爆竹受罚。
11月16日,市公安局牡丹分局东城派出所民警在巡逻过程中,先后发现杨某某、颜某某分别在市胜利路火柴厂家属院门口、金都华府小区南门处燃放烟花爆竹;北城派出所民警在市大学路巡查时,发现大学嘉园小区一门市前,有人正在燃放烟花爆竹,当即予以制止;市中派出所民警在市广福大街巡逻中发现一门市前有燃放烟花爆竹的痕迹,经调查得知是该店老板王某某因为门市开业燃放了一挂鞭炮。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几名当事人均受到了行政处罚。
燃放烟花爆竹会导致大气中的有害物质尤其是PM2.5浓度大幅度上升。如果人们长时间呼吸这种被污染的空气,会刺激呼吸道黏膜,伤害肺组织,引起或诱发气管炎、肺炎、肺气肿等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