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编制人员平时工作比较辛苦,经常加班加点,可以以‘误餐费’名义适当发些补贴……只做不说。”就在大家认为会议记录也没什么疑点的时候,被巡察单位2015年局务会记录簿上一句草草的话引起了组长的注意。巡察人员从蛛丝马迹中寻真相:误餐费成突破口。(新华网12月5日)
俗话说“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得慌。”按理,因工作原因来不及用餐,给予适当的误餐补助费这无可厚非。但如果以“事业编制人员平时工作比较辛苦,经常加班加点,可以以‘误餐费’名义适当发些补贴……只做不说。”那么,着实让人唏嘘不已。诚然,“误餐费”是指按财政部门规定,个人因公在城区、郊区工作,不能在工作单位或返回就餐,确实需要在外就餐的,根据实际误餐顿数,按规定的标准领取误餐费。违规发放补贴,明知故犯;虚设工程套取专项资金,错上加错!一个“只做不说”,令人疑问,“误餐费”怎就成了美丽的谎言?
事实上,在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公然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的现象有所收敛,但一些单位和部门依然顶风违规违纪,要么打“擦边球”,混淆界限,要么披上“马甲”、套上“隐身衣”,通过巧立名目、“嫁接”在其他项目之下变相发放,手段可谓五花八门不乏存在。那么,在各级纪委重拳出击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当下,缘何一些单位和部门违规发放津补贴及福利的任性和自肥仍然不以为戒,不收敛、不收手呢?细究其中根源,可能除了客观上存在的资金管理漏洞、监督管理缺失、执纪不严等以外,在主观方面的认识误区,也是重要原因。
打蛇打七寸。回到本案,局领导心里清楚不能研究和发放政策外补贴,所以要求“只做不说”。表面看是集体内人人参与,人人得利,但实际上,违规违纪的的源头仍然是在掌握了主要权力的领导身上,如果单位领导不批准、不同意,规定标准以外的“误餐费”又如何发放得了呢?毫无疑问,内部监督失灵,外部监督滞后,往往令相关部门滋生了侥幸心理;问责不严,处罚不力,助长了权力的任性胡为。看来,治理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只有剑指“一把手”,严惩责任人,才能真正产生强大的威慑力。
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坚持以上率下,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继续整治‘四风’问题,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一定要按照党的十九大部署,保持担当精神、斗争精神,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不松劲、不停步、再出发,为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添砖加瓦。有鉴于此,严肃监督执纪是关键。得对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问题绝不手软,释放动辄则咎、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实现以惩促治;得制定新措施、出台新办法,契合监督路径,形成无处不在的监督网;得阳光透明各类经费的收支细节,规避可能存在的暗箱操作空间。
有权须有责,谎言终究会被戳破。最后,沿用文中一句话:原来许多问题就藏在蛛丝马迹中,如果不细心核查很难挖出来。只有认真地对待一切蛛丝马迹,仔细探索其中的细节,精准发力,才能让那些穿上“隐身衣”的违纪行为暴露在巡察组的“火眼金睛”之下。更希望监督部门抓住关键少数,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规党纪,用好问责“撒手锏”;希望所有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公款姓公,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公权为民,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的观念,做到公私分明。(文/鱼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