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建设工程项目实行“多测合一”

2018-01-10 09:21:49 来源:黄海晨刊 编辑:风云

为进一步提升测绘类中介机构服务效能,精简测绘环节,优化服务流程,日照市规划局、日照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日照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日照市国土资源局、日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印发《日照市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阶段“多测合一”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我市启动“多测合一”改革。

据了解,本《方案》适用范围为东港区、岚山区、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山海天旅游度假区、日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范围内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企业投资项目依自愿原则,由项目建设单位决定是否实行“多测合一”。莒县、五莲县参照执行,根据工作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方案》规定,建设工程项目竣工后,将住建、规划、国土等部门所需的规划核实竣工测绘、不动产测绘等多项测绘业务,合并为一个综合性联合测量项目,由建设单位选择一家测绘中介机构承担,分别向职能部门提供测绘数据和成果。

《方案》明确要求,拟从事“多测合一”的测绘中介机构,应向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符合有关条件。

“多测合一”测绘中介机构名单由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会同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开发布。

从事“多测合一”业务的测绘中介机构,应当诚实守信,自觉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市国土资源局会同市发改委、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住建局和规划局等部门切实加强“多测合一”测绘中介机构的信用管理。

《方案》明确规定,测绘中介机构要按照国家、省测绘收费计算总额(多次测量合计)的80%以下进行收费,并逐步探索“数据共享、服务并联”的工作模式,将《测绘生产成本费用定额计算细则》规定的定额工日缩短50%以上。

“多测合一”将有效提升建设工程测绘效率,降低建设工程成本。

本网部分文章信息来源于网络转载,只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赞同其观点或对其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对文章内容有疑议,发现差错和版权方面的问题及不良信息,请联系本网 ,并提供稿件“纠错”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