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城区人民检察院 获评省档案工作科学化管理先进单位

2018-01-16 11:15:51 来源:莱芜日报 编辑:风云

(记者 孔浩 通讯员 郝建强)1月15日,记者从莱城区人民检察院获悉,近日,莱城区人民检察院被省档案局表彰为“山东省档案工作科学化管理先进单位”。

近年来,莱城区检察院档案工作以服务检察工作为重点,以管理标准化、规范化为目标,加强档案软硬件建设,实现了档案工作的健康有序发展。

工作中,该院强化组织领导,制度建设到位。成立了以分管检察长为组长、办公室主任为副组长、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档案工作领导小组,各职能科室配备兼职档案员,形成了以院综合管理档案室为中心的档案工作管理网络。

以档案管理法规政策为准绳,及时完善档案管理工作规章制度,先后制定相关规章制度20余份,使各层次各环节责任落实到人,确保了档案管理工作实现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运行。

同时,高标准建设了专用档案库房,按照“九防”要求配备了安全保护设施,2017年共提供档案查询服务及回收各类文件53次107卷,确保了档案的合理安全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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