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秦钊◎加快构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长效机制◎进一步拓宽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干事创业的渠道 ◎统筹实施高校毕业生基层项目
高校毕业生是国家宝贵的人才资源,基层是高校毕业生成长成才的重要平台。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引导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是一项重要的战略任务,既为大学生就业拓宽了渠道,又为青年学生锻炼成才提供了舞台。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引导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部署要求,1月23日,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对《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进行发布,此举标志着我市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政策措施更加明确。
《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包含了哪些亮点?我市高校毕业生回乡创业有哪些扶持政策和措施?“三支一扶”计划出台了哪些新举措?针对这一系列问题,新闻发布会进行了权威解读。
《实施意见》主要内容和亮点
《实施意见》涉及五大内容,分别为加快构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长效机制,进一步拓宽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干事创业的渠道,统筹实施高校毕业生基层项目,健全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服务保障机制,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等。
在拓宽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干事创业的渠道方面,《实施意见》全面深挖了基层就业岗位和创业机会,包括支持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加强基层机关事业单位编制配备,加大乡镇(街道)公务员招录力度;鼓励中小微企业进一步开发有利于发挥高校毕业生专业专长的管理型、技术型就业岗位;加快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众创空间、星创空间、农科驿站建设等。
在统筹实施高校毕业生基层项目方面,《实施意见》要求,将继续组织实施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可按规定享受一定的招聘政策;实施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计划,将在基层重点领域就业创业的优秀高校毕业生作为后备人才,实行导师制培养模式,由用人单位负责人或业务带头人进行“一对一”传帮带等。
在健全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服务保障机制方面,《实施意见》规定,鼓励高校和基层单位合作,采取订单定向培训等措施;对基层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可实行单独分组、单独评审,对乡镇专业技术人员实行“定向评价、定向使用”;认真落实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落实好对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的乡镇工作补贴政策;在干部人才选拔任用机制上,进一步强化基层工作经历的政策导向,向在基层工作的优秀高校毕业生倾斜;打破户籍、地域、身份、学历、人事关系等制约,促进高校毕业生在不同地域和不同性质单位间合理流动等。
“该《实施意见》对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为加快构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下得去、留得住、干得好、流得动’的长效机制指明了方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姚建伟介绍说。
据介绍,《实施意见》还呈现出三大亮点,即:创新政策,鼓励毕业生在基层成长成才,如“三支一扶”政策,自今年起,乡镇事业单位在编制和岗位空缺数额内招募“三支一扶”人员,“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采取考核考察的方式公开招聘为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增强了基层岗位对大学生的吸引力;多措并举,打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通道,如创造更多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岗位,引导高校毕业生投身扶贫开发和乡村振兴战略;强化激励,打造栓心留人的良好环境,如对扎根基层、干事创业、敬业奉献、表现突出或作出重大贡献的高校毕业生适时开展评选表彰等。
我市高校毕业生回乡创业扶持政策和措施
姚建伟介绍,为进一步促进大学生到农村创业,2016年,我市制定出台了《关于促进大学生到农村创业的实施意见》,明确了鼓励扶持大学生到农村创业的政策措施,这次出台的《实施意见》对此政策又进一步进行了细化完善:
——在创业形式上,鼓励大学生担任科技特派员投入农村创新创业,鼓励各高等院校允许全日制在校学生休学创业,鼓励高校毕业生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经济组织,兴办家庭农场,通过互联网志愿服务或兼职工作等多种形式为基层发展贡献才智;
——在平台建设上,加快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众创空间、星创空间、农科驿站等建设,推动老旧商业设施、仓储设施、闲置楼宇、过剩商业地产转为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为高校毕业生搭建低成本、全方位、专业化的创新创业平台;
——在补贴政策上,对创办小微企业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创办个体工商户并以灵活就业方式缴纳职工社会保险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给予一定的创业补贴。对自主创业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按规定给予一定的生活补贴、房租(社保)补贴,补贴期限为3年;
——在创业融资渠道上,鼓励各区县设立大学生创业引导基金,引导国有、社会资本共同设立创业投资子基金。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资金不足的,可申请10万元以内(含10万元),期限不超过3年的创业担保贷款。创办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申请300万元以内(含300万元)期限不超过2年的创业担保贷款。
“三支一扶”计划出台的新举措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针对“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满实施的新政策规定,自2017年起,乡镇事业单位在编制和岗位空缺数额内招募“三支一扶”人员。
据了解,“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采取考核考察的方式公开招聘为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聘用合同中约定5年的最低服务期限(含“三支一扶”计划服务年限)。2017年以前招募、服务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继续执行定向考录、招聘政策;2017年后仍在岗的“三支一扶”人员,在现编制和岗位空缺的情况下,也可采取考核考察的方式公开招聘为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已按照基层项目有关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再次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考职位、岗位。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服务协议。“三支一扶”人员到岗服务视为参加工作,其参加工作时间按其到基层报到之日起算,同时计算工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