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 赵德高) 2月3日,记者从 《菏泽市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宣传贯彻动员大会上获悉,利用《条例》实施前的三个月,开展集中培训、解读条文等活动,提高对《条例》的认识和解读。
会议上,市法制办、市人大法工委相关负责人就《条例》的立法审查、审议过程进行了讲解,市住建局负责人就《条例》的宣传贯彻工作进行了部署安排。各县区物业主管部门分管局长、科长、市城区各街道办事处、业主委员会代表、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400余人与会。
据了解,《条例》已于2017年12月25日经菏泽市人大常委会批准正式颁布,将于2018年5月1日正式实施。作为我市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的一部地方性法规,《条例》具有较强的操作性、针对性,为全市物业管理工作提供了法规依据和制度保障。
(牡丹晚报)
下一篇:惊险!23人挤进一辆小货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