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住建局发出购房警示: 没有项目预售许可证的房子,别买!

2018-02-07 09:42:38 来源:牡丹晚报 编辑:风云

(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 赵德高)为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规范商品房买卖行为,维护购房者合法权益,2月5日市住建局向公众发布了购房警示,将严查违规售房行为,并将对市区内房地产开发项目商品房预售办理情况在新闻媒体上进行公示。

据市民反映,近期市区内个别开发企业在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采取认购、预订、排号、入会、发放VIP卡等形式违规销售,变相收取购房款。个别购房人明知项目未取得预售许可证而盲目私下认购,存在较大投资风险。

“未达到预售许可条件,甚至在项目未办理土地证或规划许可的情况下违规销售,开发企业逃避了资金监管,购房款成了开发商手中任意支配的‘筹码’,一旦资金链断裂,或项目因种种原因没有开发成功,开发企业可能会抽资跑路,项目可能形成烂尾,购房人辛辛苦苦积攒了大半辈子的买房款就打了水漂。”市住建局开发科相关负责人告诉牡丹全媒体记者。

市住建局开发科相关负责人提醒市民:在购房时,首先要查看项目有没有预售许可证;其次注意与企业签订的购房合同一定要实行网上签订,打印出的纸质合同加盖“菏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商品房买卖合同 (预售)备案专用章”,将购房首付款存入预售许可证上载明的监管账户;不要购买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项目,不轻易支付有关定金、预付款、入会费等涉房性质的款项。发现项目或开发企业存在违规预售的情况,请及时拨打举报电话:5695971。

为保障购房群众的合法权益,增加信息透明度,市住建局每月将会对市区内房地产开发项目商品房预售办理情况在本报上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牡丹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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