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宫轩)自1月1日 《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正式施行以来,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高荣国多次就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做出批示,市公安局先后两次召开会议、四次下发有关文件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各县区相继制定出台了烟花爆竹禁放政策,深入推进烟花爆竹禁放工作。截至目前,警方共查处违规燃放,非法存储、运输烟花爆竹行为178起,并对相关责任人予以严厉处罚,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得到有效控制。
全市公安机关组织开展“八进七有”烟花爆竹禁放宣传活动,即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进酒店、进社区、进家庭、进工地、进婚庆服务单位;报纸有专版、广播有声音、电视有报道、网络有信息、街头有标语、手机有微信、小区有公告。目前,宣传覆盖单位5600余个、校园2700余个、酒店1600余家、工地630余处、物业800余家,警方通过电视、广播、网站、微信等宣传媒介,对市政府《通告》、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以及因违规燃放,非法存储、运输受到严厉处理的案例进行了广泛的宣传报道。
为强化督导检查,自1月28日开始,市公安局“双号督查组”和”日常行动队”与县、区公安局查处组双向出击,强力推动。截至目前,共督查酒店78家次、小区640余个次,劝阻拟燃放行为21起。 (牡丹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