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红包俨然成了过年的一种新风尚。过年期间常有人发一对一的专包,这时候千万要小心了!党员干部要看发红包的人是否与自己存在职务上的关系。如果有,最好避嫌不要点击抢红包。党员干部对于那些明显超出礼尚往来标准的红包,坚决不能抢;抢到后发现明显超标的,务必要退还。(2月12日中青在线)
但凡使用微信的人,恐怕没有几个人未抢过红包。无论是群发,还是“点对点”,发红包者只需简单几步操作即可完成,群内之人即使相隔万里,也能点击分到“一杯羹”。然而,在干部“四风”行为与时变异的今天,红包早已成为新型行贿受贿渠道,为党员干部抢红包“定规矩”,也算是“严管下的厚爱”,主动打“预防针”。
早在2016年,一些地方和部门出了规定,为党员干部收抢微信红包划了红线,尤其是针对“收了红包,帮人办事”、“利用红包,拉票贿选”,以及“红包赌博,进行赢利”三种行为下了禁令。马上就是春节,到了一年一度抢红包的高峰期,重提规矩、言明纪律,既是亲情提醒,更是善意警告。
或许,有人觉得此举有些小题大做,组织部门过于敏感。其实不然,在收受微信红包上违纪,绝不是个例现象,也并非想象中“玩玩而矣”。据报道,2015年11月至2018年1月,福建龙岩市公安局110大数据情报指挥中心指挥调度室主任钟文添先后在龙岩长汀商会副会长蔡某建立的微信群中抢得红包10430元。2016年1月5日,河南郏县一名私家车车主高某无法取得车辆环保检测合格标志,找到县环保局工人员杨磊,让其帮忙办理。杨磊收到高某60元的微信红包后,为高某提供一张套打的环保贴。
积少成多,积沙成塔。面对干部手中的权力,难保心怀叵测之人采取“温水煮青蛙”战术发红包,攻陷其拒腐的防线,为日后办事打“基础”。同样,有的干部在一个几十元红包面前,就会利用职务之便,敞开徇私枉法的闸门,可以看出,红包不在于大小,只要用对了地方,同样能起到拉拢作用。相对干部而言,一个异常的红包,就是一颗“糖衣炮弹”,足以炸塌内心的纪律防线,不可掉以轻心、不以为然。
虽然,“党员干部使用微信八条红线”比较空泛,但什么红包能抢,什么红包能收,党员干部心里应该“跟明镜似的”,关键在于内心纪律意识强不强、拒腐能力够不够、廉洁初心牢不牢。为了保险起见,严防“糖衣炮弹”掺杂其中,还是遵规守纪、老老实实少抢些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