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了“不满意单位”榜单,是“知耻后勇”,立行立改,还是“破罐子破摔”,一切照旧?近日,记者随同武汉市治庸办有关工作人员现场暗访抽查,观察这些单位如何整改。岁末年初探作风的结果是,风气转变了,群众满意了。(2018年2月28日 人民日报)
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作风建设不能离开群众这个基础,必须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心声,充分了解群众反映最强烈、最突出的作风问题,察民情、知民意,密切党群、政群关系,真正地改进作风。
笔者以为,干部作风考核应充分考虑群众的意见和声音,干部作风有没有真正得到转变,究竟谁说了算?答案是群众。“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 是否善听“草野”之音,是干部思想作风是否过硬的重要标志之一。干部作风怎么样,作为服务对象的人民群众感受最深,也最有发言权。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干部作风有哪些问题,工作有哪些不足,都看得一清二楚,干部有没有办实事、办好事,群众心里最清楚。
转作风,主体是干部,评判应该是人民群众。只有依靠机制和制度建设,真正发挥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定权,转作风才会真正落到实处。俗话说“蛇打七寸”,凡事只有抓住关键,才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此次武汉市评选“不满意单位”就是发挥群众参与权的最佳方式。
事业成败,关键在人。机关干部,作为引领经济社会发展的“红色头雁”和“红色细胞”,若服务不到位、进取不积极、工作不落实、担当不主动的“新衙门作风”,就会掣肘着我们事业前进的步伐。评议“不满意单位”就是给服务单位一个正视自身的机会,让他们换一个角度,听听不同的声音,从而完善自己的工作。
作者:柳月
上一篇:赵荪愚:别为懒政找各种“借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