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阿华州议会2日凌晨通过一项被称为「心跳法案」(Heartbeat bill)的限制堕胎法案,规定一旦检测到胎儿心跳,堕胎即属非法,而一般大约怀孕六周胎儿就会有心跳。这项法案已送交共和党籍州长莱诺斯(Kim Reynolds),预料莱诺斯将会签署;一旦成为法律,将是全美最严格的限制堕胎法。
爱州参议会2日凌晨通过法案,并送交州长莱诺斯(Kim Reynolds)办公室,州长秘书史密斯(Brenna Smith)表示,「莱诺斯百分之百反对堕胎」,预料会顺利签署。
不过,「心跳法案」也将一些情况列入豁免,例如「必须捨弃胎儿才能保住孕妇生命」,或「遭强暴、乱伦后怀孕的妇女」等,即便胎儿侦测到心跳,也将允许堕胎。
反对「心跳法案」者认为,一些妇女甚至还未得知自己怀孕前,就被禁止堕胎,并不公平。对法案十分不满的州众议员薇姬‧兰辛(Vicki Lensing)指出,女性应自己决定是否接受这类的医疗选择,而不应由立法者代为决定。
一些共和党人认为,即便立法通过仍面临挑战,因违反联邦最高法院的裁决,即女性有权终止妊娠及胎儿的生命,他们寄望该州这项新法,彻底推翻联邦高院1973年做成的历史性裁决。
爱阿华州的共和党之前才通过了「禁止怀孕20周后的大部分堕胎行为」法案,该法规定想堕胎的孕妇,必需有三天等待期,但这个全国等待时间最长的规定受到质疑,并交付爱州高等法院审理中。
近年来有几个州别都在试行堕胎禁令,密西西比州今年初通过了一项法律,禁止怀孕15周后堕胎,但在法庭上遭遇质疑后,该法案也被搁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