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里乡亲的抽包烟算什么……”面对执纪人员的质问,江西省余江县平定乡井刘村党员刘某扯着衣角,低头嘟囔着。随后,县纪委监委对刘某进行立案调查。(5月20日,《中国纪检监察报》)
贿选,是选举中的灰色现象,为人不齿,更于法不容。然而,对于贿选重灾区的农村,贿选却不是背地里的事,而是被置于表面。又到一年换届季,又有一些梦想走上“仕途”的准干部走家串户,以贿选方式进行拉票。
今年1月25日,井刘村召开村“两委”换届选举党员和群众代表推荐会,刘某得票数较少。“眼看着竞选的事要泡汤了,刘某便动起了歪脑筋。”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唐中介绍,当月27日至28日,刘某连续两个晚上到村里多名党员家中,以赠送香烟的方式进行拉票。
村干部贿选危害巨大,其不仅严重阻碍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而且直接影响政治民主化的进程。对当前村委会换界选举中存在的贿选之风,若不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遏制,势必对农村的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用香烟换选票”式的贿选不仅打了贿选人的脸,也让基层民主权利“脸红发烫”。农村“两委”班子是农村经济发展稳定的基石,对待贿选定要“露头就打”,始终保持高压态势,还基层民主一片清朗天空。
作者:张厚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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