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一名被告因犯下杀人罪,日前被法院判处死刑后,他表示死后希望捐出器官帮助别人。死刑犯器捐议题因而受到越南网友关注,引起热烈讨论。
越南胡志明市日前开庭审理杀害老板一家5口的18岁阮姓男性被告,最终对他判处死刑。阮男遭判刑后,表示希望捐赠器官。
阮姓死刑犯提出最后愿望后,死刑犯器捐最近成为越南网友关注与热烈讨论的议题,赞同与反对的意见参半。
反对者表示,受刑人因特别残忍且不人道的违法行为,才被判处死刑,必须在人类社会消失,这类人的任何器官也不应该留下来。此外,接受死刑犯器官捐出,也会让接受移植的人受到心理影响,在生活中产生自卑感。实际上,若得知器官是由死刑犯捐出,不少需要的人也不愿意接受。
赞同者表示,死刑犯器官捐出的愿望,是他们最后一个良善行为,应获得肯定。死刑犯的犯罪行为是由教育与社会环境及他们本身缺乏足够的法律等知识所致,而跟他们本身器官无关。另外,死刑犯器官捐出,也将可救活不少需要的人。
越南「青年报」新闻网站透过线上投票方式,收集网友对死刑犯器捐议题的意见,结果赞同与反对人数参半。
根据越南有关器官捐赠的规定,18岁以上与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有权捐出器官。
越南器官移植协会官员表示,死刑犯想要捐出器官,不会受限于相关法律。不过,由于越南以注射执行死刑,药剂与执行程序将使得死囚器官受到影响,摘取与移植可行性不高。此外,世界各国多不使用死囚捐赠的器官,因为涉及生物、法律与道德等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