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段太原城管队员在执法过程中,用一个皮管状的物品对一名水果商贩进行殴打,而商贩自始至终只是蹲坐在地,并未还手的视频在网上流传,引发公众热议,当地政府快速作为,该名城管队员得到应有惩罚。诚然,暴力执法应得到惩治,文明执法才是依法治国的应有之义,但严格执法更是维护法律威严和公平正义的需要,二者需兼得,否则便失去了依法治国的真谛。
严格执法是文明执法的基础。我国民主法制起步较晚,法规制度不健全,公众法律意识较为淡薄,个人利益高于集体利益的观念还普遍存在,若一味的强调文明执法而忽视严格执法,那公众对法律的敬畏之心从何而谈,相信部分地区实施的“鲜花执法”、“眼神执法”以及无数的暴力抗法案件给了我们答案。当然,严格执法并不意味着暴力执法,严格执法是维护法律威严和公平正义的需要,而暴力执法则是对法律的亵渎和践踏。严格执法意味着按照法律规定和流程管理公共事务,这就要求执法人员自身素质过硬,如果执法人员自身都对政策法规不了解不熟悉,谈何严格执法与文明执法。当然,面对执法过程中所遇到的暴力抗法、屡教不改事件,则必须依照法律流程给与严惩,杀鸡儆猴,以儆效尤。遗憾的是,暴力执法案件得到的关注度往往大于暴力抗法案件,这不免让执法者感到心酸。
文明执法是严格执法的前提。规范和改进我们的执法过程对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不断加快法治进程、提高司法公信力、增强全民法治观念能够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而文明执法恰恰体现了以人为本,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执法队伍中偶然出现的一些不规范、不文明行为一旦被曝光,就会迅速升温发酵,对整个执法队伍带来极其恶劣的负面影响。虽然舆论的集中爆发存在一些发泄情绪的不理智因素,事件也只是个别人、个别现象,但执法人员代表的是国家形象,铢积寸累,终会导致人民对政府和司法的失望、仇视,严重破坏国家的公信力。因此,只有文明执法,时刻维护执法者形象,严格依照法律办事,才能为严格执法创造良好执法环境。
大禹治水,以疏为主。城管执法要赢得公信,依然任重道远,如何在执法与维护百姓利益间找到平衡点,赢得百姓拥护,从而达到执法者与公众携手共建文明社会的良好局面才是重中之重,只愿暴力执法与暴力抗法不再,只愿社会一片和谐。(梦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