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怀仁县老年公寓项目先施工后招标涉违规

2017-12-11 10:47:31 来源:中国商报网 编辑:风云

 

图为施工现场的一角

先施工后招标,是《招标投标法》严禁的违法行为。山西省朔州市怀仁县利民老年公寓项目在招投标的过程中,内定施工队,边招标边施工,涉嫌严重工程腐败。

11月24日,记者在知情人的指领下,来到了位于怀仁县利民老年公寓项目所在地,怀仁县云中镇三里庄村怀仁县中心敬老院内了解实际情况。进入怀仁县中心敬老院大门,记者发现,在大门的左侧就是项目的施工现场,而两栋公寓主体工程已经完毕。由于天气寒冷,工程已经停工。右侧也有两栋楼房,经了解,一栋为敬老院,另一栋则为怀仁县民政局办公楼。

据敬老院一位王姓老人介绍,新建的公寓楼是今年的三月底四月初开始动工的,具体的准确的时间自己记不清楚了。

一张姓老人接过话茬说,新建的公寓是为了扩容让更多的人居住的。“今年的四月份,开始动工修建公寓楼”张姓老人边说边进入敬老院楼内。

大约二十几分钟,一位貌似工作人员的人走过来,询问记者是干嘛的,记者回答称等人,看对面公寓的工程进展。这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是这里的职工,对面的公寓早已经停工,由于天气原因,估计到明年才能施工。记者又问到公寓是什么时候开始动工建设的?该工作人员回应称,今年四月份就开始动工了,具体的时间记不清了,随后这位工作人员走开。

下午两点,记者来到了怀仁县民政局办公室,一位田姓工作人员接待了记者。当记者说明来意后,田姓工作人员说单位两点半才上班。随后记者就和这位姓田的闲聊起来。在闲聊的过程当中,记者提到对面的养老公寓是什么时候开始动工的?这位工作人员不假思索地说应该是三月底四月初。不知不觉上班的时间到了,记者要求联系相关领导,这位工作人员说平时工作是由王局长负责,随后拨通了王局长的电话。电话中这位王局长告诉记者,他请假了,具体公寓这方面的事情,由一把手局长负责。随后这位工作人员联系了负责办公室工作的吴主任。吴主任说请示领导,最终以联系不上领导为由拒绝了记者的采访,无奈,记者离开了怀仁县民政局。

之后,记者通过怀仁县政府有关负责人联系到该县民政局王局长,王局长用书面回复关于怀仁县老年公寓的材料,没有加盖单位公章。据回复材料显示,2017年4月至5月底,怀仁县民政局为了工程能够顺利施工,实施了场地平整、移树、通路工作。2017年4月24日在山西省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招标公告,2017年5月16日在朔州市政府服务中心三楼举行了招标工作,经过公开招标,2017年6月1日确定山西胜达路桥建筑有限公司为中标单位,2017年6月20日开工建设。

记者查阅相关资料显示,怀仁县老年公寓于2017年4月24日开始招标,5月26日中标。总投资1400万,,招标人为怀仁县民政局,资金来源为中央资金及省、市配套。最终的中标价格为11561659.55元,中标单位是山西胜达路桥建筑有限公司。公示日期为2017年5月26日至2017年5月31日。

显然易见,4月24日开始招标,5月26日中标。这位王局长也承认4月份就开始动工建设了,明显存在项目施工内定,违规操作。

怀仁县民政局用没有加盖单位公章的情况回复,不知道里面是否存在某些不为人知的事情,还是某些领导为了逃避责任不得已而为之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条规定,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像怀仁县民政局这种先施工后招标,是与本法背道而驰的暗箱操作,是典型的工程腐败,是明令禁止的违法行为。

国家财政资金,政府投资项目,其先招标后施工是法定程序,避免暗箱操作,其有效的控制了“人情工程”的出现,从某种角度杜绝了腐败现象。然而,为何在山西省怀仁县民政局利民老年公寓项目的财政资金工程招标施工程序“本末倒置”,有待怀仁县政府部门有关负责人做出合理的解释。

本报将继续关注!(韩石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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