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大学生陷套路贷是怎么回事?具体情况如何?套路贷、校园贷目前已经成为我国大学校园内的一大毒瘤,迫害了数以万计的大学生,近日黑龙江哈尔滨部分高校学生也陷入了套路贷的漩涡!

女大学生陷套路贷是怎么回事
日前,黑龙江哈尔滨市警方公布了一起利用小额贷款对在校大学生实施“套路贷”的案件。案件涉及黑龙江、吉林、辽宁三省10余县市70余所高校,涉及在校大学生429人次,涉案金额500余万元。
为借资金3000元 大学生陷入“套路贷”
2017年3月,哈尔滨师范大学学生王琪,因举办晚会需3000元资金,通过同学介绍,王琪找到哈尔滨聚恒力投资有限公司寻求贷款。
受害人王琪:接待我的那个人叫杨赫,(他说)我们这边有办法,我们能直接给你拿钱,但是,需要你一个星期还,一个星期之后还5000。
一周后,由于王琪未能偿还这5000元贷款,杨(某)便让王琪找张某再贷款,偿还此前的5000元贷款。
受害人 王琪:他们态度挺强硬,逼迫我那种,逼着我非得签,我要是不签就不让我走,然后当时跟张昊签了这个15000元的合同。

利滚利还债无路 被逼夜总会上班
一个月后,这15000元的贷款连本带息,又变成了27000元,由于王琪无力偿还,万般无奈下的王琪,又通过张某的介绍,找到哈尔滨金阳汽车租赁公司的张(某)旭。张(某)旭表示可以替王琪还清这些钱,但要签订一个40000元的贷款合同。其中的13000元,以辛苦费、中介费、贷款保证金为由被扣除。
就这样,因为欠的钱越来越多,2017年8月王琪被张(某)旭逼迫到夜总会工作,以偿还贷款。直到2017年12月王琪向警方报案,她已经陆续偿还给张(某)旭本金和利息15万多,仍然没有还清欠款。
哈尔滨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有组织犯罪大队政委 杨卫东:接到报案之后我们初步一看,确定这起案件应该是一起涉及到套路贷,涉及到黑恶,用暴力和软暴力催债的恶势力的犯罪团伙。

“套路贷”不同于一般民间借贷。法院方面表示,民间借贷是在法律规定的利率范畴内盈利,“套路贷”则以追讨虚增债务非法敛财,其本质是违法犯罪,两者存在本质区别。
“套路贷”亦不同于一般高利贷。据上海高院刑二庭庭长段守亮介绍,“套路贷”与高利贷在行为目的、手段方法、侵害客体、法律后果上皆有不同。
“套路贷”犯罪的发展蔓延,不仅直接侵害被害人的合法财产权益,而且其中掺杂的暴力、威胁、虚假诉讼等索款手段又容易诱发其他犯罪,甚至造成被害人辍学、自杀、卖房抵债等严重后果,带来一系列社会问题。
这种套路贷,绝不是什么小贷、普惠金融,甚至恶性远超传统意义的“高利贷”(“高利贷”本身只是超过法定的利率,其债权、债务关系还是受法律保护的)。而这种套路贷,犯罪分子从一开始就是处心积虑地以非法占有借贷人的财产、房产为目的,利用借贷人社会经验不足的弱点,通过“双倍借条”、“平账”等手段,将原来不过几万元的借款,在“证据”上飙升到几百万元,进而逼着当事人抵押房产、签订“20年的租房合同”,或者勾结黑心中心直接“网签”,一环套着一环,不把一家人的房子骗光,就不死心。这显然已涉嫌诈骗犯罪了。这种诈骗活动,在不少城市都存在;很多受害人当初只是借几万元的“小贷”,却深陷“套路”,被骗得家破人亡。
当受害人无力支付时,该平台便介绍贷款公司或个人给受害人贷款还款。受害人在犯罪嫌疑人多次威胁、滋扰、恐吓下产生恐惧,被迫与其他贷款公司或个人签订虚高借款合同,并被收取“违约金”、“保证金”、“中介费”等各种名义的费用,而后被多个贷款公司或个人采用转账平单等手段,恶意垒高借款金额,以达到非法侵占受害人财产目的。

警方收网 抓获19名涉案嫌疑人
2017年12月26日,警方同时对涉案的哈尔滨聚恒力投资有限公司和哈尔滨金阳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展开收网,抓获19名涉案嫌疑人。据统计,在上述两家公司贷款的在校大学生高达429人次,涉及黑龙江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佳木斯大学等70余所院校,涉及贷款金额近500余万元。
目前,其中17名犯罪嫌疑人以诈骗、强迫交易、非法拘禁等罪名被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