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处“两栖干部”也当“不歇脚”

2019-04-13 08:59:50 来源:科普网 编辑:风云

  去年年底,局党委委员朱士超因违规兼职取酬被区纪委处分的消息,在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住建局内部不胫而走。(4月11日 中国纪检监察报)

  这位朱委员本是局总工程师、领导班子成员。一方面在局里当着领导,领取相应工资报酬,旱涝保收;另一方面,又违规兼职、赚取不菲的额外收入,脚踏“两只船”,获取双份工资,无疑是典型的“两栖干部”。

  干部兼职获酬,看似“能者多劳”、“多劳多得”,符合市场规则,极具隐蔽性;实则是腐败的温床,极易滋生腐败,败坏社会风气;在具体运作过程中,这些“两栖干部”往往可能利用手中的权力为“兼职单位”谋取不正当利益,也为个人捞取“丰厚回报”,从而将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变成谋取私利之工具。

  如任其自由生长,还将扰乱市场秩序,破坏市场规则,影响经济社会有序发展,影响党的长期执政,给党和国家带来难以估量的损失;为此,党中央高度重视,制定出了相应措施,规范党员干部的兼职行为。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面对纪律,这些“两栖干部”纷纷改头换面,明修栈道,暗渡陈仓,将自己隐蔽了起来;台上信誓旦旦,台下我行我素,一切照旧,丝毫不知收敛,在违纪路上越走越远。

  明知纪律不允许,却“逆流而上”究其原因是,放松了政治学习,忘却了“当年初心”,盲目攀比,心里失衡,理想信念出了问题,其精神钙质流失,经不起金钱的诱惑;加之,心存侥幸,总认为不会被发现。

  习近平总书记曾强调,当官就不要发财,想发财就不要做官。党的干部手中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绝不允许拿来为个人谋取私利;既想做官,又想兼职发财,两边都占,其结果必将是竹篮子打水一场空。

  党的干部是党和人民事业的组织者和引领者,是党和人民宝贵的财富,理应“忠诚、干净、担当”,而这些“两栖干部”的存在,不仅玷污了干部队伍的纯洁性,更与“忠诚与担当”背道而驰,理当对其“零容忍”,执纪问责,决不手软。

  要旗帜鲜明执行党的纪律。“两栖干部”党纪不容,有损党的事业与形象,危害党的长期执政;理当提高认识,并采取有力措施,与之进行坚决斗争,警钟长鸣,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将党的纪律执行到底,绝不姑息养奸。

  查处当先,也莫忘必要关爱。个别干部之所以乐于充当“两栖干部”,固然有贪心不足一面,但也不否定与其收入偏低有关直接关系,因此要有效治理,在从严查处的同时,也需适当提高其收入水平,让其不愿“挺而走险”。

  治标莫忘治本,方能将“两栖干部”斩草除根。要深入推进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作风建设不歇脚、松劲,坚持政治建设不放松,理想、信念教育不停步,不断为党员干部补足精神钙质,筑牢其思想防线,从根本上化解“两栖干部”之问题。

  “两栖干部”虽是个别现象,仅为局部现象,但其危害却不可小视。对此不可掉以轻心,理应综合施策,从严查处,让其无处遁形。(尚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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