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南海口。一名六旬男乘客,要求公交司机在非停靠站点停车未果,挥拳打向司机肩膀。两名乘客见状出手阻拦。目前打人男乘客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4月17日 澎湃新闻)
城市公交,虽为公共交通工具,大家都有权乘座,但也不能“想停就停”,自有其规矩;而这名老人为图自己方便,在非停靠点要求停车遭拒后,竟然挥拳殴打司机,幸好有乘客出手制止,才没引发事故。
现实中,因无理提出下车要求遭拒,辱骂、欧打公交司机的恶行,便不时呈现于媒体之中;而这些施暴与辱骂者,不是缺乏理性、脾气火爆的年轻者,而久经磨砺的老年人;面对此怪象,还真让人感到费解。
按理说,老者大多退休在家,或已从繁重的劳作中解脱了出来,生活轻闲,既无工作牵绊,更无需赶时间,即使错过了站,多走几步又何妨,权当散步、锻炼身体,何苦要恶语脏言,拳脚相加,大动干戈。
因无理要求得不到满足,从而辱骂、欧打公交司机,乃车闹也。而车闹不仅破坏着城市公交文明和谐之氛围,让现代城市蒙羞,还可能影响公交司机的心情,妨碍其正常驾驶,从而引发交通惨案,危及众乘客生命安全。
静心思之,老人之所以乐于扮演“车闹者”,除了社会对老人关爱过度,让其忘记了自己也当承担责任外,与公交司机“骂不还口,打不还手”及众乘客无言相对,也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于无形中助长着其歪风邪气。
治理“老人车闹”,无疑法律是好武器,但由于法律对老人的特别关照,往往会显得力不从心,加之法律整治具有滞后性,事发后才能生威;然任其“车闹”自由生长,势必会付出更为惨重的代价,因此,要有效整治“老人车闹”,还需多方给力,综合施策。
其一,法律应当赋予公交司机“正当防卫”权,让其及时维权。虽说最终法律会为受到冤屈的公交司机伸张正义,但毕竟要姗姗来迟;面对老人无理要求与非法行为,司机的沉默,让“车闹的老人”不但不会有所收敛,反倒“理直气壮”。
再者,作为公交司机,虽服务于广大市民,但也是公民,其合法权益理应得到保护,岂容包括老人在内的他人随意践踏;不该再要求公交司机,做“沉默的羔羊”,而当在确保乘客安全的前提下,义正严辞,维护自己人生合法权益。
其二、乘客也不可“事不关己”,面应“主持公道”。“车闹”看似与乘客无关,实则最终的受害者极可能是众乘客,因此,不该再一味保持“沉默”,而应该勇敢站出来,让正义声音成为舆论主调,形成正确的导向,给“车闹者”讲清道理,果敢制止其丑行,防止事态扩大。
其三,作为子女与相关机构也当担责,讲清公共场所规则,及时为“老人”补上社会规则这一课,引领其主动遵守社会规则,自觉规范言行,争当文明乘客,做一个受欢迎、得敬重的长者,为晚辈后生树立良好榜样。
车闹的受害者,看似仅仅是公交司机,实则也有社会公众。因此,要对其说“不”,有效进行整治,仅靠法律是不够的,还需司机自己、众乘客,均勇敢地站出来,积极维权,方能让城市文明之窗口更加安宁与和谐。(尚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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