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二人转演员“胖丫”(赵丹)因卖假减肥药被判三年,其为赵本山第22位徒弟。庭审中其称只有小学文化,不知是假药,被检察官驳斥:没文化不等于没良知。(4月23日 澎湃新闻)
“胖丫”好歹也算个“公众人物”,在观众中享有一定的声誉;作为公众人物,理当“洁身自好”、遵守社会规则,从而树立起良好的公众形象,以不辜负观众的期望;而她不但“贩卖假减肥药”,还以“没文化”为借口,还真令观众大倒胃口。
随着时代发展,因营养过剩导致肥胖,成了众多人尤其是女性求美的障碍,“减肥”成了一种新产业,“减肥药”也就应运而生;“减肥药”顾名思义,是一种有利于“减肥”的药,可让肥胖者变得苗条起来。
不法厂商正是看着中了“减肥”巨大的市场,为获得更多非法利益,才开始动了“歪脑筋”,肆无忌惮生产“假减肥药”;与此同时,诸如“胖丫”之类的个别人,受利益诱惑,前赴后继充当起了“制假”帮凶,公然贩卖,让“假减肥药”泛滥于市场。
这些“假减肥药”不仅让“减肥”成为了泡影,追求美的愿望付之东流,还可能让其健康受损,伤害着群众的生命与健康;因此,贩卖“假减肥药”扰乱了市场,危害着社会,无疑是一种严重和犯罪行为。
面对法律的审判,此女却以“没文化”来为自己辩护,企图博得“同情”,从而减轻惩罚;固然文化水平低,有可能让其难以识别减肥药的真假,错将“假药”当成“真药”,但“丰厚的利益”不会因其“没文化”就欺骗她。
再说,贩卖假药的未必就是“没文化”的,高学历参与诸如“假减肥药”的贩卖也大有人在;再者,没文化”者绝非个别人,虽数目在不断减少,但也还是一个相当在的群体,是不是这些“没文化”者,都在从事“贩假”?
现实中,个别人总是经不起利益的诱惑,既不想奉公守法,依靠自己的劳动的汗水,来换取幸福生活;而总想“不劳而获”、“投机取巧”、“挺而走险”,“心存侥幸”,实现“一夜暴富”,从而过上“灯红酒绿”的日子;究其原因是价值总开关出民问题,与文化之高低没有正相关。
东窗事发,却绞尽脑汁为自己找借口、寻理由,装出一幅可怜样;不可不认,此伎俩已过时,实难收到预期效果,并不影响法律对其应有的惩罚;如同画蛇添足,不但毫无意义,反倒会招来更多的骂声与鄙视。
身处美好时代,法律与规则是社会治理的主旋律,每个人都当以法律为底线,不做有损他人与社会的事,学会用法律来约束自我言与行;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勤奋工作,用自己的双手来赢得踏实、幸福的生活。
面对问题,理应冷静反思自己,深刻剖析自己,少找客观理由,多从自身角度找原由;唯有如此,才能有助于认清自己的罪责,从而悔过自新,痛下决心,改正的行为,坦然接受法律“惩罚”,重新回到正确的人生轨道上来。
贩卖“假减肥药”,害人、害社会,最终必将是“搬起了石头,砸了自己的脚”;做错事、走错路,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毫无意义的“逃避”与千方百计地“掩饰”,往往会让更多人迷失方向,走错了道路。
“没文化”不是卖“假减肥药”的理由,也挡不住法律之利箭,反可能招来社会“耻笑”。(尚凡)
上一篇:以史为镜 可以知兴替
下一篇:徐向荣:学生专列,温暖孩子团聚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