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山东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就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实施方案要求,行政执法机关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将执法信息全面、准确、及时向社会公示。在事前,统筹公开本机关权责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一次办好”事项清单、服务指南和执法流程图等信息,并进行动态调整;在执法过程中,行政执法人员主动出示行政执法证件,政务服务窗口要设置行政执法人员岗位信息公示牌。依法制作并主动出具行政执法文书,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依据和权利义务等内容;执法决定作出后,在作出决定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示执法决定信息,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决定信息要在7个工作日内公开。
“三项制度”意义重大,执法三项制度始终贯穿于每个行政执法部门的工作中,对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有重要作用,要确保落实到位,不断提升我区依法行政水平。如何保障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基层落地开花?峄城区坚持普治并举,以建设法治峄城为目标,突出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全力推进依法治区全面发展。
一是健全全区政府党政一体、法律顾问制度,畅通法律顾问参与政府工作渠道,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参政议政和智囊参谋作用。区镇党政一体、法律顾问全面参与房屋征收棚户区改造、行政复议、行政调解等涉法涉诉,为党委政府民主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全区“一村(居)一法律顾问”正常发挥作用。344个行政村(居)全部配备法律顾问,驻村法律顾问成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的主力军。
二是健全依法行政制度。区政府各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全部向社会公示。区政府依法公布了行政执法主体,严格了行政执法人员条件,落实了行政服务中心“一站式”服务,实行政务公开,规范了行政权力运行。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区直各行政执法部门全部建立依法行政实施细则和行政执法责任制,定期组织检查,使行政执法部门牢固树立了“职权法定”,“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职权不可为”的法治理念。
三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衔接国务院、省、市下方、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公布区级政务服务事项中介服务项目清单,成立峄城区“一次办好”改革推进工作组,对应优化营商环境10个专项,成立10个工作推进专班,制订“一窗受理”实施细则,公布区级“全区通办”事项清单,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切实提高企业群众办事创业的便捷度和满意度。
四是做好传达贯彻。“三项制度”作为一项全局性、创新性的行政执法改革措施,各镇(街)、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把推行“三项制度”作为规范行政执法、推进“放管服”改革、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重要工作来抓,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组织开展专题培训,规范行政执法主体。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确保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履职,28日,市司法局印发《关于开展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清理工作的通知》,安排部署全市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清理工作。纳入本次清理范围是全市各级政府所属行政执法机关、设立在本行政区域内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执法机关及其行政执法人员。峄城区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全面梳理两项内容:一是全面梳理行政执法机关的机构性质、执法主体类别和执法职权类型等基本情况,重点核查行使的行政执法权是否具有法定依据,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是否现行有效;行使相对集中行政执法权的,授权依据是否充分;委托执法的,是否具有法律、法规、规章的委托依据,委托手续是否完备,委托权限是否清晰。二是全面清理审查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对已经领取《山东省行政执法证》的行政执法人员,核查是否正式在编、在执法岗位,凡不符合该条件的,一律取消其行政执法资格,收回行政执法证件,由各行政执法机关收齐后交至区级司法行政机关。
五是夯实信息化支撑、财政保障、人员队伍等基础,不断提高行政执法的规范化、标准化水平。下一步我区还将举办培训班,邀请专家授课,详细讲解我省已出台的法规和多个文件,部署贯彻实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包括《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山东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山东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山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办法》等。根据省统一要求,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岗前培训和考试力度,对已取得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免于行政执法证件考试。建立并完善行政执法人员和法制审核人员数据库,实行信息化、动态化管理,每年定期组织培训,提高队伍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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