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沈北新区兴隆台街道烟台村的老党员魏宏,最近一直忙着在村里挨家挨户走访。从2017年7月起,他有了一个新“职务”——正风肃纪监督员。(人民网-人民日报 2018-05-14)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规定,坚持党内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形成监督合力。我们党的执政地位决定了党内监督在党和国家各种监督形式当中是最根本的、第一位的。但是,党内监督如果不同其他形式的监督结合起来,效果也会大打折扣。《条例》专门对党内监督与有关国家机关监督、民主党派监督、社会监督以及舆论监督等作出规定,强调各级党委要支持和保证其他监督主体依法依章程开展监督,体现了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的有机统一。
沈北新区委任300名正风肃纪监督员,他们不是干部、没有级别,但管着不少事,如各种惠农政策是否到位,有没有虚报冒领,低保五保有没有优亲厚友,道路、卫生等。在各部门、街道设立正风肃纪监督小组,与财政、审计等部门联合实现对工程、民生资金的监督。此外,沈北新区纪委开展了有组织的、自下而上的群众监督。监督探照灯安装到基层,推进从严治党向基层村社延伸,打通“最后一公里”。
正风肃纪监督员广泛收集问题线索,早发现、早打预防针,让“监督利剑”不蒙尘。坚守纪律底线,抓早抓小,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早打招呼、早提醒,对不收手、不收敛、顶风违纪,坚决一查到底、绝不手软。(魏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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