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辽宁铁岭市昌图县金家镇丁家村的百姓格外高兴,不少村民放起了鞭炮,为啥?前不久,横行乡村十多年的“村霸”吴树军,受到了法律惩处。(5月22日 人民日报)
据悉,该村霸仗着“膀大腰圆、‘兄弟’众多”,敲诈政府、欺压百姓,扰乱村委会工作秩序,横行乡里十余年;多处不义必自毙,最终受到法律严惩,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为此村民拍手称快,放鞭炮以示庆贺。
农村地区,地广人稀,居住分散,村民常以家族力量,进行自我保护;法制力量相对薄弱,村民法律意识淡漠,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常忍气吞声,不习惯用法律武器讨回公道;正是在这样环境下,出现“村霸”也不是不可思议。
村霸横行乡里,恃强凌弱,欺压弱善,扰乱乡间正常秩序,挑衅法律权威,危及农村社会的和谐与稳定;有关部门,重拳出击,亮出法律利剑,予以坚决打击,护航全面小康与扶贫攻坚,维护广大村民利益,深得民心。
吴树军之流,归根到底也是普通农民,并非三头六臂,不过是“身强力壮”,身后有几许狐朋狗友,有何德何能?竟然能“横行乡里十多载”,着实让人费解:横行乡里,长达十年,逍遥法外,原因何在?
村霸固然可恶,但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村民的软弱,村党组织等的不敢担当,基层政府的熟视无睹;正是这系列的“可怕”,为虎作伥,无形中助长了“村霸”的嚣张气焰,从而祸害百姓,危害乡里。
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横行乡里的村霸,终将难逃法网,正义战胜了邪恶,法律伸张了公平与正义,可喜可贺,然又不得不令人反思:如何能将“村霸”扼杀在萌芽状态?怎样铲除“村霸”滋生的土壤?让其不能危害乡里。
党的十九报告,提出了乡村振兴的战略,此战略不仅要大力发展农村生产力,增加农民收入,实现农业现代化;还要求推动农村各项事业发展,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的乡村治理体系;因此,乡村振兴,要求将“村霸”斩草除根。
其一、基层政府,要勇于担责,将全面从严治党落在实处,切实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强化农村党员干部的“四个意识”,不断增强其凝聚力、战斗力,夯实党的执政之基,让正义阳光驱散罪恶阴影。
其二、大力推行以法治村,走家串户,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不断增强村民的法律意识;面对村霸的恶行,坚决说“不”,果断地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让村霸在强大的正义力量面前,无处遁形。
其三、基层政府及政法部门,要畅通举报渠道,深入群众之中,发现“村霸”的“蛛丝蚂迹”,讯速立案调查,启动问责机制,将其绳之以法,将其消灭于萌芽之中。同时,强化责任,督促村党组织等的责任与担当。
村霸是现代农村的“怪胎”,制约着乡村振兴,伤及党的执政根怪事,不再发生。系;只有多方给力,方能做到防患于未然,让“村霸横行乡间十余年”怪事不再发生。(尚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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