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当老赖”,确实不应该

2018-05-29 08:40:53 来源:互联网 编辑:风云

  近日,武汉市中院向武汉市政府办公厅发出司法建议书,要求其敦促黄陂区政府召开土地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涉案土地是否出让问题,还对区政府的派出机构盘龙城经开区管委会,做出罚款一百万的决定。 (5月28日 中国之声)

  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政府机关理当发挥“关键少数”功效,依法行政,率先遵守法律,树立法律至上的观念,自觉维护法律的权威;然此区政府,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视法院判决如“儿戏”,践踏着法律尊严。

  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全面依法治国,各级政府是执法主体,理当带头执行相关法律,不断增强法治思维,学会运用法律解决问题,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做到有法必依,严格执法,国家才能在法治的轨道上得到有序发展。

  有法不依,拒不执行法院的判决,本应率先遵守法律的政府,竟然也耍起了“无赖”;究其原因,个别领导干部法治观念淡漠、在认识上还存在误区,将政府与自已分割开来,认为“政府”违法,并不是自已的违法;更重要的是,法院方面,在对政府“当老赖”,常顾及“政府面子”,执行力度不够。

  现实中,因各种原因,政府当老赖并非仅此一例;有的,因新官不理旧事,欠“吃喝款”不还;有的操之过急,基建速度过快,工程未能按期支付;也有明知“违法行政”,因面子思想,拒不纠正错误等。

  “政府当老赖”,伤害的不仅仅是法律的权威,还影响着党和政府的形象,削弱着政府的公信力,伤及社会的稳定与和谐,危害着经济社会稳健发展,与全面依法治国背道而驰;对此,需高度重视,及时采取有力措施,坚决惩治。

  其一、深入推进普法宣传教育,不断强化党员干部的法治意识,提升认识水平,深入推进各级政府依法行政,要有意识地引导政府领导干部勇于担当,学会运用法治思维处理面临的问题与纠纷、化解社会矛盾,稳步提高政府依法行政的能力。

  其二、解放思想,强化责任追究制度;身为领导干部,本应担当,“当老赖”的政府领导,实质就是缺乏担当的表现,是在回避矛盾与问题;对这样的干部,组织部门理当“问责追责”,运用组织措施,及时进行调整,从而增强政府的担当能力。

  其三、依法治国是党领导的治国方略,是党推进现代化进程的重要举措;要杜绝政府“当老赖”,更重要的是法院方面,也应“一视同仁”,加大执行力度,运用相关法律,对当事“政府领导”,该列入“黑名单”要坚决列入,该拘留的要毫不留情将其拘留,督促其执行法院的判决,维护法律至高无上的神圣权威。

  依法治国,关键在党能不能依法执政、各级政府能不能依法行政;深入推进法治建设,事关国家长治久安与社会的文明进步;因此,政府当“老赖”,实属不应该。(尚凡 )

本网部分文章信息来源于网络转载,只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赞同其观点或对其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对文章内容有疑议,发现差错和版权方面的问题及不良信息,请联系本网 ,并提供稿件“纠错”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