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8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开始以来,“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是十九大发出的战斗号令,亦是我们党的庄严承诺,纪检监察机关所肩负着重任不言而喻,那么纪检监察机关如何攻克找准定位、服务大局,进一步加大集中整治和监督督办力度,加强对扶贫领域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督这一大课题成为迫切思考和解决的问题。
当前,脱贫攻坚已取得阶段性成果,但脱贫攻坚接下来还面临着十分艰巨的任务,越往后脱贫难度越大,而要打赢这场脱贫攻坚战,必须打赢作风攻坚战。针对脱贫攻坚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弄虚作假等现象,务必加以解决坚决予以纠正,绝不姑息迁就,对扶贫开发工作中有关职能部门,严肃进行问责。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密结合各地区单位实际,以所涉及的联系点为脱贫攻坚工作重点,将各单位在扶贫领域存在的腐败和作风问题进行专项治理,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对线索“大起底”,在“回头看”中发问题,并及时向有关单位反馈,促使党员干部在开展脱贫攻坚工作时能够时刻紧绷思想上的弦;采取明察暗访、主动下访、入户核查、随机走访等方式,通过对一些“小切口”的深入核查;对查出的突出问题整治不力、走过场以及查处问题不严肃、责任追究不到位的,严格“一案双查”;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对发现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优先研判处置,实行严查快处,从而形成一堵“围墙”,让脱贫攻坚中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无处可逃”。
只有纪检监察机关不断助力脱贫攻坚工作的持续发力,为脱贫攻坚“保驾护航”,才能为精准扶贫提供坚强纪律保障,为贫困群众带来更多获得感。(木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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