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沙县荣邦乡扶贫专干、驻俄朗村党支部第一书记、驻俄朗村工作组组长高志利用职务便利,向10名服务对象(其中贫困户3人)借款共计3.2万元,借款期限到期直到组织对其谈话前均未归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以帮助贫困户办理危房改造补贴为由,先后共向3名贫困户索要9000元;以借为名向8名服务对象(其中贫困户3人)索要1.85万元。今年5月,高志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在正风反腐中增强群众获得感 坚决斩断伸向贫困群众的“黑手”》)
近日,海南省纪委监委公开通报了这起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典型案例,在大山深处的白沙县荣邦乡引起强烈反响,群众拍手称快。从这一事件来看,钱虽然不多,但影响确实及其的恶劣,困难群众本来生活就很是困难,需要国家和社会的帮助才能脱贫。困难群众一心认为能帮助他们的人,却是在他们最需要帮助的时候向他们伸出了“黑手”,这种行为本身就是非常恶劣的。高志的做法除了违反法律法规,更是伤害了困难群众的心。从小事查起,从群众最关心、最直接受益的问题查起,不难看出,海南省纪委对扶贫中存在的腐败现象查处之严、之深。但在如此高危下,依然有干部要铤而走险。
在今天看来,这些干部之所以会走入深渊,一方面是由于法律信仰的缺失,精神方面必然会走私,出现权钱交易、有法不依、执法不公的现象;另一方面也是由于权力欲望的膨胀,在明知贪污受贿犯法的情况下,仍有干部前仆后继的走向沉落之路,重要的原因在于这些人工作干久了,就认为权力是最重要的,为所欲为,以权谋私,将权力用到极致,并企图运用权力经营的关系网逃避法律制裁,他们错误的认为权力是远远大于法律的,有权就一切都能摆平。
当前,在我党大刀阔斧整腐败清理干部队伍之时,我们应先建立严明的纪律和完善的制度。俗话说,没有严明的组织人事纪律和完善的管理处置制度,就不可能实现选出好干部,建成好队伍。有腐必查违法必究,必须坚守住纪律法律这两条生命线,严明党内纪律、严肃各种法律,坚决整治干部队伍的不正之风。严明党内纪律,必须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通过学习教育,使广大党员领导干部了解纪律、掌握纪律、遵守纪律,增强党员领导干部的党性观念、大局观念、组织观念,警示他们引以为戒,自觉筑牢纪律防线。建立完善的制度,必须做到严肃处理每一桩违法事件,要做到有案必查、查实必处、失责必究。对反映的违纪问题,要早发现、早查处、早制止。以更坚决的态度、更有力的措施,严厉查处违规违纪行为,深入整治干部队伍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
(文/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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