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强调,要鲜明树立重实干重实绩的用人导向,坚持优者上、庸者下、劣者汰,对巡视等工作中发现的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全面不到位等问题,组织部门要及时跟进,对不担当不作为的干部,根据具体情节该免职的免职、该调整的调整、该降职的降职,使能上能下成为常态。(人民日报《中办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
从中央到地方,如今领导干部不作为、乱作为已被完全透明公开,《意见》指出,对不担当不作为的干部,根据具体情节该免职的免职、该调整的调整、该降职的降职。这是作风建设的又一次大整治,也是对我党干部的又一次检验。事实上领导干部不作为、乱作为工作状态的形成有一个长期复杂过程,但根本原因是享乐主义和官僚主义在作祟,监督机制落实不到位。主要表现在:
一是政绩观有偏差。在追求经济发展的大环境下,个别领导干部过于追求政绩,只求数量不求质量,片面追求经济发展速度忽视民生工程,从而忽视群众利益实质上也是不作为。
二是主动担当不足。个别干部在工作中不愿意主动担当,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工作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面对复杂问题不愿攻坚克难,面对群众合理要求不愿主动担当、主动作为。
三是奖惩机制不完善。《意见》虽然提出,要充分发挥干部考核评价的激励鞭策作用,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切实解决干与不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但在实际操作中,我们的考核评价机制还有待进一步细化和明确,与工资、绩效机制挂钩的个人奖惩制度还没有正式形成,“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思想还未得到解放,一些干部认为自己受年龄、身份、学历等条件的限制,在政治方面没有了发展的希望,严重影响了工作积极性。
四是监督管理不到位。不作为、乱作为等现象的高频率出现,与监管不到位、行为约束缺失有很多的关系。目前虽然制定了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制度,但很多单位严格执行、监督查处等方面还有待加强。
《意见》这些利好政策的及时出现对干部中的不作为现象虽有一定的冲击,但落实执行还有一个过程。在现在看来,不作为现象还时有发生,要清除这种现象还需各级党委、政府进一步细化、完善相关制度,同时还需要我们进一步下力气、花功夫。
(文/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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