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得不好“下”,干好了再“上”!江苏省沭阳县一位因工作失误而被降级使用的原正科职干部,几年来在副职岗位上干出实绩,近日再次被提拔为“一把手”。(人民网,6月13日)
《公务员法》对公务员的考核明确要求,在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的同时,重点考核工作实绩,考核的结果作为调整职务的依据。江苏省沭阳县让工作实绩“说话”,将已经降为副科职的干部再次提拔为正科职“一把手”,推动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让“下去”的干部还能“再上”。
干部“能上能下”有三层意思,一是要让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的干部“下得去”;二是要让政治强、有能力、有作为的干部“上得来”;三是要让已经下去的干部重新激发动力、奋勇拼搏、干出实绩,还能“再上来”。从关心关爱干部,对干部个人和家庭负责的角度,让干部“下去后”还能“再上来”,就显得尤为重要和迫切。
让干部“下”,并不是放弃。江苏省委出台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就是在营造“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大环境,大家都在奋发有为、积极向上。在周围环境的影响带动下,“下去”的干部也不至于自暴自弃、沉沦颓废,可以帮助他们重新激发动力、点燃信心,为“下去”的干部再次“上来”助力加油。
肯担当、有作为,从“下”也能变成“上”。江苏省委通过建立法定程序和负面清单规范权力运行,不断完善年度考核评价机制,让奋发有为的干部得褒奖、有实惠、受重用。就是“下去”的干部,只要敢担当、善作为,干出单位和群众认可的工作实绩,照样能够再次被提拔、获得重用。
让“下去”的干部还能“再上”,是推动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成功实践,必将给干部队伍建设注入新的活力。(文/江春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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