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最高检网站消息,日前,中共天津市西青区委原书记周家彪(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向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2018-06-12)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周家彪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周家彪,听取了其辩护人的意见。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起诉书指控:2001年至2015年,被告人周家彪利用担任中共天津市西青区委组织部副部长、部长、区委副书记、区长、区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反腐正风斗争呈现高压态势,一批批“老虎”落马,无数“苍蝇”被宰头去尾,党风政风持续好转,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六中全会审议通过《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抓住“关键少数”,直面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存在的问题,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强调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模范遵守党章党纪党规和法律法规。
反腐败没有歇口气一说,有贪必反、有腐必肃,党中央坚定不移反对腐败的决心没有变,坚决遏制腐败现象蔓延势头的目标没有变。力度不减、尺度不松、节奏不变,有多少查处多少,坚决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广大党员干部要保持“四个足够自信”,知敬畏、懂规矩、守纪律,从周家彪典型案例吸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解剖麻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筑牢廉洁堤坝,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营造良好政治生态。(魏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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