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顺男子李力和唐明(已判),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入室偷盗土鸡,近日,富顺县人民检察院对该案提起公诉,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李力拘役五个月,缓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没收作案工具。
2017年5月14日上午,被告人李力与唐明(已判)商量去偷一只土鸡来吃。2017年5月15日8点左右,被告人李力与唐明驾驶一辆两轮摩托车串到富顺县代寺镇飞轮村,发现村民唐良家院坝内有小鸡,估计家中还有大土鸡。于是,被告人李力与唐明进入唐良家有院墙的院子后,采取用钻子将厨房门锁撬烂的方法,从厨房门处进入唐良家中进行盗窃。正在实施盗窃时被村民发现,随即将被告人李力和唐明抓获。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力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户盗窃他人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自愿认罪,赔偿被害人部分经济损失并得到谅解,可以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的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遂作出以上判决。“好吃嘴儿”偷鸡不成蚀把米,愿广大人民群众引以为戒,通过正确的方式获取己需。(以上人名均系化名)
富顺县人民检察院 莫顺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