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湘雅三医院副主任医师韩利华的一条朋友圈火了——他和同事们半夜给一位病人做手术,病人欠款跑路,而病人欠的近8500元医药费,却要全部从他们的工资里扣除。(6月25日 光明网)
救死扶伤是医生神圣职责,查找病因,对症下药,才是医生该考虑的事;而现实中,将“病人费用问题”与医护人员挂钩,已成众多医院之潜规则,为自身利益,医生不得不将关注的焦点,由患者的病情、转移到让本该关心病情,转移到“费用是否结清”。
此潜规则的存在的,伤害着医生利益,为其工作增添了额外负担,使其重心偏转,有损医生“仁爱”之形象;显然是不合理、不合法,有关学者、专家,纷纷撰文指责其错误行径,要求院方改变此作法。
医院要增添设施设备,给医护人员支付工资,维持其正常运转,关注病人“费用问题”,也在情理之中;而医生最贴近病人,与之相对熟悉,顺代催催费,甚至让医生为“逃费者”买单,虽有失公平,对医院来说,或多或少,也包含着无奈味道。
病人欠费、逃费,如不催收,或不找为其治疗的医生负责,医院难以承担;相比之下,责任共担,分散矛盾,谁主管谁负责不失为好办法;有利于保证医院整体利益,也能有效地防止“逃单”现象发生。
“病人逃费、医生买单”,其直接结果是,让医生沾上“铜臭味”,仁爱无私之医者形象大打折扣,从而降低了社会对医生信任度,为医患矛盾埋下了隐患,反映出医院管理中的简单、粗暴,展示出整个医界之无奈。
病人逃费,虽属不道德行为,缺乏诚信,也可算是违法行为,折射出的是“医保”脆弱与诚信之社会问题;既是社会问题,理当政府、社会共同担责;将社会问题的责任,强加在医生头上,有失公正;全部加在医院身上,也不妥。
要有效化解“病人逃费”问题,当务之急,政府要加大对医保投入力度,在应保皆保的基础上,稳步减少“自费项目”,逐步提高报销比例,切实减轻病人医疗负担;尤其是针对社会弱势群体,更应给予特别关爱,让其有病能医,从根源上消除“逃费”现象。
对“逃费者”,要区别对待,对那些恶意“逃费者”,因其触犯了法律,公安机关要主动出击,运用法律手段,为医院挽回损失,并将其列入诚信“黑名单”,让其为自已不诚信行为付出代价,受到应有惩罚。
而对那些,确属经济困难,无力支付高额“费用”,而“逃单者”,社会理应及时伸出友爱之手,捐款献爱心,帮助其化解困难,多方筹资,为其支付“医疗费”;如此,让我们的社会充满着爱、有温度,又能有效化解医院之经济损失。
医者,仁爱也,要有效解决“病人逃费”之社会问题,唯有政府担当,社会给力,方能从根本上稳步化解此类问题,让我们的社会始终洋溢着爱的暖流,还社会于更加和谐、温馨。(尚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