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州省天柱县有关部门发布规范城乡居民操办酒席行为的指导意见,其中明确要求:复婚不准操办酒席;再婚除初婚方可操办酒席外,另一方不得操办。
复婚也好,再婚也罢,均属人生喜事;人逢喜事精神爽,有喜事自然就要置办酒席,邀亲朋好友,欢聚一堂,举杯庆贺;这既是传统习俗,也是让社会认可婚姻的必不可少的一种礼仪;因此,不准其办酒席,于情于理于法均说不过去。
中华乃礼仪之邦,礼尚往来,本是一种流传许久的民间习俗;正是有了这些礼上往来,增进了人们之间的互动与团结,才将亲情友情紧紧地联在了一起,无形中强化了社会凝聚力,让社会更加温馨与和谐。
随着经济发展,这种民间习俗开始变味,个别地方尤其是农村,一些人巧立名目置办酒席,广发请帖,相互攀比,礼金数目节节攀升,请客送礼之风泛滥,广大群众苦不堪言;更有甚者,在表面上打着人情的幌子,其实已经把酒席当成了一种敛财工具。
请客送礼之风盛行,不仅加重了人们的经济负担,助长了铺张浪费与盲目攀比,败坏了社会风气,影响着脱贫致富奔小康,与党和国家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背道而驰,理应治治这股歪风邪气了。
请客送礼之风泛滥,终归是民俗问题,运用行政权力,强行规定,明显违背法律精神,也与社会实际相脱节;显然是权力之手伸得过长,未必就能收到预期效果,还有可能让群众产生抵触情绪。
民俗民风问题,需要的不是权力过分介入,地方政府与其把时间精力放在制定出台种种奇葩规定,放在严密管制、严格审批民间酒席的申请和操办上,还不如把时间精力放在建立和恢复民间社会的治理机制上。
首先,加大宣传力度,让群众认清“请客送礼”之风泛滥之危害,逐步引导形成文明新风;要充分发挥村委会等群众自治组织的功效,让其走家入户,晓之以理,形式多样进行宣传教育,稳步改变群众的观念与认识。
其次,要有计划、有目的地支持民间成立了类似“红白理事会”之类的组织,将无职党员、有威望群众吸纳其中,放手让其定期开展相应活动,并逐步制定出具有乡土气息的“村规民约”,有序引导群众改变观念,告别传统民间习俗,践行文明新风。
最后,要充分发挥村组干部与党员的示范引领功效;村组干部、党员是农村中的先进分子,理当起好带头作用,要切实做到尽量不置办酒席,力求缩小请客范围;并劝说亲朋好友,少办酒席,少请客;更重要的是,要顶住压力,不去参与直系亲戚外的酒席;身体力行,倡导文明新风。
移风易俗,告别“请客关礼”泛滥之风,倡导文明新风,固然是众望之事;欲速则不达,地方政府不可将权力之手伸得过长,切莫操之过急,而应在宣传与引导上,多下功夫。(尚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