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党的基层组织任期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北京日报2018-07-13)
铺好路轨,落实基层组织任期制。政治方向是党生存发展第一位的问题,方向发生偏离,工作就会偏差。坚守正确政治方向,事关党的前途命运和事业兴衰成败。全党要坚守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落实基层组织任期制,要增强“四个意识”,党组织要发挥政治指南针作用,引导党员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同向发力,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凝聚智慧和力量。
抓好车头,落实基层组织任期制。党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增强党的领导是本质要求,必须坚定不移地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的领导不是抽象而是具体的,要将党的领导落实到一切工作中。各级党组织要发挥车头作用,以党章为遵循,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党的组织制度,不折不扣落实基层组织任期制。广大党员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领导人民群众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严明纪律,落实基层组织任期制。党的十九大党章修正案规定:“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至五年。”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挺在党风廉政建设斗争前沿,发现纪律松懈、作风滑坡的问题,早打招呼、早提醒。认真落实基层组织任期制,不搞变通、不走样、不变调。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党委(党组)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履行主体责任,确保党的基层组织任期调整统一规范、平稳衔接。根据党组织隶属关系和干部管理权限,上级党组织要切实负起责任,认真做好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调整配备等相关换届准备工作,及时提醒督促按期换届。(魏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