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长制”体系全面建立为水清岸绿奠定制度保障

2018-07-22 10:21:59 来源:互联网 编辑:风云

  截至目前,全国省、市、县、乡四级工作方案全部印发实施,河长体系全面建立;省市县河长制办公室全部建立,配套制度全部出台。全国共明确省、市、县、乡四级河长30多万名,其中省级河长402人,59名省级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总河长,各地还因地制宜设置村级河长(含巡河员、护河员)76万多名。(新华网)

  早在2017年初,水利部办公厅就印发了《水利部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督导检查制度》,并提出2018年底前全面建立河长制。顾名思义,“河长制”即由中国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河长”,负责辖区内河流的污染治理。目的是为了保证河流在较长的时期内保持河清水洁、岸绿鱼游的良好生态环境。通过河长制,让本来无人愿管、被肆意污染的河流,变成悬在“河长”们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当然,要落实好这项工作其实不易,须久久为功,一步一个脚印。

  优化实施方案,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各地政府要立足实际,在考察调研的前提下,结合当地河道保护及环境治理与本地产业规划布局相融合,在稳步推进河长制工作中,做好调研和资料收集工作,梳理各河段流域周边产业布局、居民点建设及排污等情况,有针对性的拟定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方案,并充分征求辖区相关部门的意见,确保责任落实、配合密切、协调联动。

  加强宣传引导,营造工作氛围。各地区政府要将把“河长制”工作纳入本年的重点宣传内容,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传播方式,对河长制工作进行权威解读和信息发布,从而增强公众对河湖保护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广泛疑聚社会共识,营造全社会关注河湖、保护河湖的良好氛围。

  加大执法监督,整治流域水环境。在稳推进河长制工作中,各地区各部门要积极配合上级环境督查工作,成立水环境督查领导小组,严厉打击涉河湖违法行为,坚决清理整治非法排污、设障、捕捞、养殖、采砂、采矿、围垦、侵占水域岸线等活动。对破坏河堤、乱排乱放等违法违规行为限期整改。

  作者:陈杰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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